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洋山港进口液化天然气气化管输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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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阶段性降低洋山港进口液化天然气气化管输费的通知

沪发改价管〔2024〕13号

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府办规〔2024〕4号)的有关要求,为降低企业用气成本,自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洋山港进口液化天然气气化管输费由每立方米0.21元调整为0.19元(不含税)。

  请你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做好进口液化天然气价格结算和供应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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