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静安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本政策文件制定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深入贯彻落实《静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面提升静安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构建更具创新力和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切实发挥引导资金的促进作用,制定《上海市静安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二、可享受本政策文件的对象有哪些?
引导资金支持的对象为,在本区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和经济效益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政策文件主要聚焦支持哪些方面?
本政策文件主要聚焦支持静安区服务业发展中重点产业和重大平台的项目建设。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一)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支持商贸服务业、金融服务业、专业服务业、数据智能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和生命健康产业六大重点产业中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项目。
(二)支持重大产业功能平台建设。支持创建国家级、市级具有重大影响力和能够带动区域产业快速集聚发展的功能性平台项目。
(三)支持申请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并根据其经济社会综合贡献度提供配套资金。
四、本政策文件对企业的支持方式是什么?
本政策文件以无偿资助的方式支持企业的项目建设,原则上采用“先立项、后补助”的支持方式,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安装、软件开发、技术转让、人员培训、系统集成、设计咨询、研发测试、资质认证等。资金的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金额不超过200万。对全区服务业能级显著提升具有重要示范带动作用,并具有技术先进、模式创新等特性的项目,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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