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静安区加快吸引和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打造高水平产业集群的若干政策》的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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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核心承载区,吸引和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强化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协同创新,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耦合,着力构建国际一流新赛道产业集群,打造高水平的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先导区和应用融合示范区,根据国家、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区情实际,研究制定了《静安区加快吸引和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打造高水平产业集群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以下对《若干政策》进行解读。

  1、《若干政策》制订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通过《若干政策》的制定实施,进一步发挥政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在政策层面努力破除静安作为大都市中心城区商务成本高、难以吸引对成本敏感的科创企业的思维认知定势,加快吸引和集聚高水平创新型企业来静安发展,结合静安区情,尤其是创新发展的资源禀赋和差异化定位,聚焦创新策源的突破点、创新主体的新标杆、产业发展的核爆点、创新生态的粘合力、创新载体的高品质等关键问题,助力各阶段创新型企业快速成长,营造和优化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着力在新赛道上构建与静安中心城区地位相适应的、国际一流的高水平产业集群,打造高水平的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先导区和应用融合示范区。

  2、《若干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政策的基本框架按照企业集聚、企业培育、生态营造分三个板块,共10条政策内容:一是加快吸引和集聚高水平创新型企业,重在引入一批高水平的产业关键创新主体,充分夯实静安产业创新发展基础。这一板块包括“支持行业龙头创新型企业落地”、“支持细分领域领军企业集聚”和“支持各类优秀科技企业引入并提升能级”3条政策,旨在“引”上下功夫;二是助力各阶段创新型企业快速成长,重在培育一批未来静安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面向各发展阶段的创新型企业,建立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创板上市企业的创新型企业全生命周期成长培育机制。这一板块包括“健全科技型企业成长链”、“打造创新型企业‘标杆’”、“构建大企业开放创新加速器”和“提升创新型平台功能”4条政策,旨在“育”上做文章;三是营造和优化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重在通过人才、金融、知识产权等创新要素的机制保障,构建静安创新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这一板块包括“汇聚创新创业人才”、“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和“支持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与保护”3条政策,旨在“创新生态”上持续发力。

  3、《若干政策》的特色和亮点主要有哪些?

 答:本次政策制定不追求“大而全”的一揽子方案,而是基于静安区的区情特点、产业基础以及发展方向,聚焦全区重点工作。一是在政策内容上坚持“突出重点,不撒胡椒面”。聚焦招商工作、聚焦高水平产业集群、聚焦核心创新主体,将财政资金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二是在政策支持上坚持“更实、更优、更精准”。从支持的重心来看,重点针对的是具有行业影响力和对我区经济综合贡献较强的企业群体;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以及专精特新企业等普惠性政策,尽可能做到“纵向最高、横向最优”;三是在政策实施上坚持“可操作性、便利化”。为加快政策落实,相关重点政策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流程,便于后续操作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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