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虹口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虹发改规〔2021〕5号)精神,为构建我区优良的科技创新服务环境,现就2023年科技融资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支持对象为在虹口区范围内设立,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活动领域企业和与之相关的配套服务企业。
企业申请补贴前,原则上需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完成综合评价,且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评价网址:www.innofund.gov.cn)。
二、支持标准
(一)利息补贴。
于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完成科技助力贷、科技型小微企业微贷通贷款、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贷款、科技小巨人贷款等产品还本付息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单位,经认定,按不超过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贷款利息补贴。
(二)担保费补贴。
通过专业担保机构获得担保贷款的,经认定,按实际担保费的90%给予补贴,其中,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贷款、科技型小微企业微贷通贷款的担保费进行差额补贴,即按实际担保费的40%给予补贴。
单一企业担保费和贷款利息的补贴金额合计,年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限不超过三年。
三、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科技创新融资补贴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证书;贷款合同复印件;资金到账凭证复印件;还本付息凭证复印件;申请担保费补贴还需提供与专业担保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担保费发票复印件,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方式
申请单位按规定向区科委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份,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五、申报时间
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7月7日。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雪懿
地 址:飞虹路518号2号楼科委116室(科技企业科)
电 话:25015325
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