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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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0年1月26日在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上海市财政局

  一、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9年是浦东开发开放以来上海经济发展和财政运行最困难的一年。受经济增长放缓和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双重制约,地方财政收入一度出现连续数月负增长的局面。面对严峻的困难和挑战,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行各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四个确保”要求,团结一致,共克时艰,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产业结构加快调整,民生工程实现新发展,城市建设展示新面貌。各级政府部门切实执行年初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各项预算及其审议意见,坚定不移地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完善财税体制、规范预算管理、强化财政监督,全市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圆满完成年初人代会确定目标,财政支出有序落实“四个重点保障”,财政改革和发展也取得新成绩、迈上新台阶。

  全市地方财政收入2540.3亿元,同比增长7.7%,完成预算101.6%,加上中央与本市的结算收入等334.9亿元,加上调入市级和区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8.3亿元,本市可以安排使用的财政收入总计2973.5亿元。地方财政支出2989.7亿元,同比增长15.3%,完成调整预算104%,加上结转下年支出31.7亿元、部分区县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8亿元,支出总计3045.2亿元。全市财政支出大于收入71.7亿元,通过财政部代理发行的本市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6亿元弥补后,收支执行结余4.3亿元。

  市本级财政收入1257.1亿元,同比增长5%,完成预算100%,加上中央与本市的结算收入等323亿元,加上调入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亿元,减去市对区县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522.1亿元,市本级财政收入总计1153亿元。市本级财政支出1197.3亿元,同比增长23.6%,完成调整预算104.7%,加上结转下年支出31.7亿元,市本级财政支出总计1229亿元。市本级财政支出大于收入76亿元,通过财政部代理发行的本市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6亿元弥补后,收支执行基本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为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和扩大政府投资的能力,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本市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共76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为此,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批准,调整200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后,市本级财政支出总计由年初的1068亿元调整为1144亿元,支出大于收入的差额76亿元,通过本市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6亿元予以弥补。地方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理发行,本市债券发行工作全部完成,筹集资金76亿元,全部按照国家规定用于郊区污水管网建设、经济相对困难村道路危桥改造、第三福利院迁建、青草沙水库建设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财政收入增长情况

  2009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和财政形势,全市各行各业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的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全力推动一批重大基础设施、产业、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项目加快建设,及时出台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两个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经济运行呈现逐季回升态势。在各级财税部门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努力应收尽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规定将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历年滚存结余纳入国库管理,圆满完成年初既定收入目标,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全年收入预算执行呈现三大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企稳回升、持续向好。上半年,随着国家和本市宏观调控政策效应逐步显现,地方财政收入在一季度触底后企稳回升;下半年,宏观经济环境好转带动财政收入增长加快,月度收入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全年收入实现7.7%的增幅,完成年初预算任务。二是第三产业对财政收入增长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全年来自三产的财政收入同比增长9.4%,对全市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超过90%,第三产业财政收入比重达75.1%,比2008年提高1.2个百分点。三产中,房地产业在经济回暖和政策效应的双重作用下,收入同比增长26%;金融业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为契机,发挥集聚效应,收入由上半年下降27.8%回升至下半年增长4.1%;商务服务业在本市经济发展转型中不断升级,全年收入同比增长9.6%。三是第二产业回暖趋势不断巩固。全年来自二产的财政收入同比增长2.9%,比上半年回升4.6个百分点。分行业看,工业经济在国家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实施效应的带动下平稳回升,尤其是汽车行业增幅达到35.1%;建筑业在城市基础设施和世博园区等重大项目建设带动下,有效发挥投资对收入的拉动作用,收入同比增长19.6%。

  市本级主要收入项目的执行情况如下:

  1.增值税188.5亿元,完成预算的103.6%。

  2.营业税419.5亿元,完成预算的96.2%。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银行业利率下调、航运业年中执行国家国际航运中心免征营业税政策相应减收。

  3.企业所得税266.6亿元,完成预算的95.6%。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企业效益大幅下滑,企业所得税当年预缴数和上年清算数均出现减收。

  4.个人所得税98.3亿元,完成预算的99.3%。未完成预算主要是经济增长放缓和企业效益下滑,影响居民收入增长。

  5.城市维护建设税46.8亿元,完成预算的66.9%。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年初预算时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编列了外资企业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增收因素,但由于国家相关政策年内未出台导致增收因素未能兑现。

  6.房产税10.4亿元,完成预算的114.3%。超预算较多主要是企业建造及购置房产增加,相应增收。

  7.契税24.3亿元,完成预算的162%。超预算较多主要是房地产市场成交活跃,带动契税收入大幅增长。

  8.其他税收收入56.2亿元,完成预算的121.9%。超预算较多主要是证券交易印花税因股市交易量大幅增加而超收较多。

  9.教育费附加收入38.7亿元,完成预算的61.4%。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年初预算时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编列了外资企业开征教育费附加的增收因素,但由于国家相关政策年内未出台导致增收因素未能兑现。

  10.其他非税收入107.8亿元,完成预算的186.5%。超预算较多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历年结余纳入预算管理。

  (二)市本级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2009年市本级财政支出执行按照年初批准的预算,在确保法定增长的基础上,有保有压,突出“四个重点保障”。一是重点保障民生改善支出。落实支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公益性文化、保障性住房、“三农”等的市本级支出,积极促进保发展、调结构与保就业、惠民生的紧密结合,群众期盼的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实现了新发展。二是重点保障城市建设支出。落实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维护管理及市容市貌整治、环境保护等的市本级支出,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城市面貌得到明显改善。三是重点保障支持经济发展支出。在积极兑现中央各项减税政策的同时,落实支持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扩大消费需求等的市本级支出,努力促进经济平稳发展,运行质量、效益、结构进一步改善。四是重点保障对口支援支出。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央“一省帮一重灾县”的部署要求,落实支持四川省都江堰市灾后恢复重建支出,上海对口支援都江堰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加快推进。

  市级主要支出项目的执行情况如下:

  1.市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7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37.8亿元,市级支出合计184.5亿元。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补贴100亿元,从1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人均每月增加161元;落实高龄无保障老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郊区农民养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万人就业、社区助老等补助8亿元,从4月1日起按城镇每人每月25元、农村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从7月1日起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低保标准的协保人员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调整本市廉租住房准入标准,落实廉租住房租金市级补贴1亿元,新增廉租受益家庭1.4万户;支持实施就业“1+3”计划,研究并出台一系列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稳定就业岗位、加大职业培训、实施就业援助的政策措施,对初创期创业组织给予不超过18个月的房租补贴,对特殊困难企业发放社保缴费补贴和岗位补贴,对企业职工、大学生、新成长劳动力按规定标准给予50%或100%的培训补贴,对参加见习计划的毕业后未就业大学生给予生活费补贴,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不超过2年、每人每年5000元或10000元的补贴等。

  2.市本级医疗卫生支出49.1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13.2亿元,市级支出合计62.3亿元。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补贴、大学生医疗保障资金、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城乡低保低收入人群医疗救助等基本医疗保障支出8.2亿元,实现800所村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时报销,对9个院前急救分站、郊区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3家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426家村卫生室标准化提供建设补贴,1870万人次受惠社区卫生中心和村卫生室门诊诊查费减免补贴;落实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支出6.6亿元,主要用于第二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和重点人群流感疫苗免费接种、食品药品抽验监督等;落实医疗服务支出18.7亿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开办、医疗设备更新、医联工程建设、节能改造、医学学科建设、改善医院就医环境等,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3.市本级农林水事务支出49.8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12.8亿元,市级支出合计62.6亿元。市本级支出中按法定增长口径安排的农业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0.4个百分点,达到法定增长要求。落实水稻种植、良种、农资综合、农机具购置、农业保险等各项对农民的直接补贴5.1亿元,促进农民增收;落实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6.6亿元,建设设施粮田、设施菜田、标准化水产养殖基地、标准化畜牧场、区域特色农产品基地等,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落实资金18.6亿元,推进100个村庄改造,完成160个为农综合服务站建设,支持60个郊区农业旅游项目建设,对420个集体经济相对困难村给予公共管理基本支出补助,推进174条黑臭河道、45条郊区骨干河道专项整治,开展农村污水专项治理等,支持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4.市本级教育支出117.9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38.3亿元,市级支出合计156.2亿元。市本级支出中按法定增长口径安排的教育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0.4个百分点,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对区县义务教育进行资助和转移支付51亿元,重点向郊区和经济困难地区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建立科学长效的分配激励机制;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7亿元,从9月1日起率先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海岛家庭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施免费教育,并提供每人每年1500元助学金,全市3万多学生受益;投入2.2亿元改善农民工同住子女学校办学条件,将农民工同住子女生均补助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学前教育支出重点向农村倾斜,支持农村地区落实新建50所幼儿园的市府实事项目;落实高等教育支出44.1亿元,重点支持本市高教由规模、土地、校舍为主的外延扩张发展转向质量、结构、效益为主的内涵建设,提升高等教育质量。

  5.市本级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7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2.5亿元,市级支出合计27.2亿元。市本级支出中公益性文化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0.4个百分点,达到《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要求。落实文化支出12.8亿元,对28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进行补贴,为全市220个街道乡镇统一配送公益性讲座、社区文化艺术指导等5大类文化项目,向社会免费开放公共博物馆和纪念馆,支持本市文化体制改革,确保文艺院团改制平稳过渡;落实体育支出5.6亿元,有力保障本市体育健儿参加第十一届全运会等。

  6.市本级科学技术支出150亿元。市本级支出中按法定增长口径安排的科学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0.4个百分点,达到法定增长要求。落实资金76亿元,对接国家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聚焦新能源、民用航空制造业、先进重大装备、生物医药等九个重点领域,落实本市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实施意见,设立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等;落实资金12.5亿元,支持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二次创业”;继续落实科技小巨人、专利资助、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等专项资金9.1亿元;落实科普经费2.1亿元,支持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能力点建设。

  7.市本级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54.8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3.1亿元,市级支出合计57.9亿元。落实资金7.8亿元,设立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通过技术改造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加大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力度;将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由每年安排1亿元提高到2亿元,落实金融发展资金8亿元、化工区专项发展资金6亿元、临港产业区专项发展资金7.5亿元,继续支持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落实自主品牌建设、出口信用保险、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1.6亿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落实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补贴资金1.4亿元,积极促进扩大内需。

  8.市本级环境保护支出18.2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7.4亿元,市级支出合计25.6亿元。落实节能减排专项资金12亿元,淘汰劣势企业、劣势产品和落后工艺149个,调整危险化学品企业51家,补贴老旧汽车淘汰更新3044辆,落实高效照明产品和节能空调地方补贴、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扶持资金等;落实对区县生态补偿资金7.4亿元,鼓励区县加大基本农田、公益林和水源地三类项目的生态保护投入力度。

  9.市本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49.9亿元。主要用于京沪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嘉金高速公路、松卫公路、瓦洪公路、铁路上海站北广场客运交通枢纽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世博中心、东方体育中心、文化广场、大世界等公益性社会事业设施建设和改造;辰山植物园、东平国家森林公园、外环绿带等生态环境建设等。

  需要说明的是,2009年中央扩大内需新增公共投资资金下达12.7亿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投资计划要求,本市共需地方配套资金18.7亿元,截止2009年底全部筹集落实(其中:本市财政落实配套资金7.5亿元)。主要用于上海长江防护林等其他防护林二期工程、宝山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服务业引导资金规划项目、农村公路建设等方面,在强化环境治理、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0.市本级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7.4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12.9亿元,市级支出合计140.3亿元。落实城市维护管理和市容环境建设资金65亿元,用于市管道路和桥隧大修、高架涂装、黄浦江沿岸环境综合整治等市管项目,以及对清洁建筑立面、综合改造旧居住区、改造二次供水设施等区管项目的市级补贴;安排社区事务管理补助支出等,均衡全市社区服务提供水平。

  11.市本级交通运输支出57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21.1亿元,市级支出合计78.1亿元。主要是对受成品油调价影响较大的公交、出租车等6大行业补贴10.4亿元,以及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后由原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安排的支出。

  12.市本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21.6亿元。全部用于落实对口支援都江堰市灾后恢复重建。

  13.市本级公共安全支出50.6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13.3亿元,市级支出合计63.9亿元。主要是根据中央要求,重点落实基层政法部门经费分类保障政策。

  14.市本级基本公共管理与服务支出58.8亿元。市本级支出中人口和计划生育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2个百分点,达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要求。主要包括市级党委、人大政协、行政机关、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等单位的支出,用于参政议政、政策研究、对外交流、市场监管、税收征管、审计、统计、产品质量、知识产权保护等。

  15.市本级其他支出年初预算47.3亿元。其中,按《预算法》安排预备费,市人代会后主要用于落实国家新出台的“扩内需、保增长”等一系列政策,如中央“放心肉”服务体系、标准化菜场示范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扩大内需地方配套、重点技改贴息、出口信用保险补贴政策资金等,年度执行中已经归入符合规定的各支出科目。其他支出执行数16.9亿元,主要是落实合作交流专项资金和对外省市结算等。

  (三)政府性基金执行情况

  200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824.7亿元,加上中央对本市补助收入10.3亿元、动用历年结余等40.5亿元,收入总计875.5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718.7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结余156.8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35.5亿元,加上中央对本市补助收入10.3亿元、动用历年结余40.5亿元,减去市对区县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40.9亿元,收入总计245.4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43.7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结余101.7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按国家规定专款专用,结余资金结转以后年度滚动使用。

  需要说明的是,为规范本市住宅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根据财政部公布的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并经市政府批准,2009年本市原在预算外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住宅建设配套费”更名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从2009年1月1日起纳入政府性基金,由预算外转入预算内管理。上述2009年全市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和执行数中,已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支。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项目的主要情况如下:

  1.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8.6亿元,支出7.1亿元。支出按照规定主要用于:资助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大文化创作活动和戏剧、音乐、美术等各类文化创作项目,建设世博演艺中心等文化事业支出3.7亿元;配套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中央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建设、本市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和新校区建设、大学生创业基金、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等教育事业支出3.4亿元。

  2.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22亿元,对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按照核定的实际面积、相应等别和征收标准征收,全部通过财力结算分配给区县,按照国家规定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和耕地开发。

  3.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0.9亿元,减去对区县补助支出7.1亿元,可安排市本级支出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3.8亿元;市本级支出13.8亿元,按照国家规定主要用于:城市环卫服务和绿化养护1.2亿元、市管高架道路和桥梁日常养护1亿元、城市维护管理调整经费渠道8.7亿元等。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3亿元,为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扣除按规定提取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后的余额;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用途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55.1亿元、土地开发支出0.7亿元、城市建设支出21.9亿元、安排城镇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10.2亿元等。

  5.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4亿元,从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中按规定比例提取;实际执行中未支出。

  6.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0.8亿元,从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中按规定提取;支出1.4亿元,主要用于100个村庄改造的配套资金。

  7.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2.5亿元,支出10.2亿元。支出按照国家规定主要用于: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的自来水、燃气排管等公用管线工程和市政道路、桥梁、排水系统等市政公用建设项目6.1亿元,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等用房建设项目3.9亿元等。

  8.彩票公益金收入5.2亿元,支出4亿元。支出按照国家规定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支出2.9亿元,配套新增1万张养老床位、为21万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等市府实事项目,资助社区市民综合帮扶、大病重病救助帮困等特困群体济困项目,支持孤残儿童救助、残疾人集中就业场所改造等福利项目;体育事业支出1.1亿元,认真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建设社区公共运动场261处,新增体育设施面积105万平方米,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4000余名等。

  9.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0.06亿元,包括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差别电价增加的电费;支出0.02亿元,按照国家规定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用于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专用设施建设和科研等支出。

  (四)财政改革和管理情况

  2009年,各级财政部门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本市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努力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的同时,紧紧围绕加快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的工作目标,完善财政体制、规范预算管理、强化财政监督,财政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1.完善财政体制。一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转移支付力度,2009年市对区县的转移支付总量达到157.5亿元,比上年增长30%,其中对财力困难区县补助资金占转移支付资金总量的87%。出台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建立基本农田、公益林和水源地生态建设和保护的补偿机制,使生态补偿需求大、财政投入强度高、生态建设成效好的区县得到多补偿。突出保障重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重点考虑义务教育绩效工资、落实黄浦江上游水源地涵养林建设、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等区县新增支出压力。2009年安排的生态补偿、教育、医疗卫生、社保转移支付增量资金占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量的75%。二是完善区域经济扶持政策。聚焦重点产业,研究完善上海化工区、临港产业区、上海综合保税区财政支持政策,理顺市、区两级分配关系,合力支持区域经济发展,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供财政体制保障。三是指导完善区县以下财政体制。深入拓展“乡财县管”,加强激励考核,引导81个乡镇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切实规范试点乡镇财政管理、缓解试点乡镇财力困难。稳步推进全部69个中心城区街道的经费由区本级保障,引导街道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并加强对企业跨区迁移的管理,促进企业有序流动。

  2.规范预算管理。一是加强综合预算管理。按照国家要求,2009年1月1日起,将中央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纳入预算内管理。二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结合政务网建设进度,拓展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改革试点,在市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中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继续规范和优化大额资金财政直接支付、中额资金财政授权支付和小额现金公务卡支付流程,加强执行监管,完善各项保障和服务措施,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规范度、透明度。三是改进政府采购管理。研究出台《上海市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操作规程(试行)》、《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3.加强财政监督。一是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扩内需、保增长”政府投资资金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中央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根据中央有关部署,开展本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根据财政部工作要求,组织对本市386家企业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15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严肃处理违规单位,坚决纠正违规问题,进一步规范各项会计行为。在政府投资、支农项目等领域,研究探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增加和细化报送市人代会的预算草案和相关材料,在原来报送地方财政收支预算的基础上,增加报送文化建设事业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并将市本级预算草案中的重点支出细化到部分款级科目。同时,积极配合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开展政府采购专题调研、对市教委部门预算全过程跟踪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三是推进预算信息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在向社会公开预、决算报告,公开彩票公益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良种补贴等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公开对口支援都江堰灾后重建资金、新增机动车额度拍卖收入等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稳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进程,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参加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促进依法理财。

  各位代表,2009年,在中央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市政协的关心帮助下,在各区县、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协同支持下,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但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财源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财政增收的基础还不牢固、不扎实,收入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尚未有效建立,迫切需要通过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涵养和培育税源,为公共财政提供稳定有力的财力保障。二是财政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各项改革正在向纵深拓展,综合预算、零基预算管理模式尚待完善巩固,迫切需要财政、相关职能部门和预算单位的紧密协作,共同推进,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透明度,加快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三是财政服务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共财政体系的建设是对传统财政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是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财政部门仍需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水平,更好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为各职能部门落实中央和市委各项工作部署提供优质、高效的支持和保障。我们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0年预算草案

  (一)当前经济财政形势

  2010年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筹办举办上海世博会的决战之年。当前,世界经济出现了积极变化,但复苏仍将是一个缓慢曲折的过程。我国经济处于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但回升基础还不稳定、不巩固、不平衡。上海经济总体进入平稳向好轨道,但转型升级任务更加艰巨、紧迫。受上述宏观经济因素影响,2010年财政收支的矛盾仍将比较突出。首先,从收入看,在举办世博会、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等积极因素的推动下,金融、商务、贸易等现代服务业财政收入预计将保持较快增长,而随着扩大内需政策效应进一步显现,以及外部需求回暖、企业效益改善,工业财政收入预计将稳步回升,但房产、汽车等2009年呈现较高收入基数的产业,受市场和政策影响较大,收入增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同时考虑继续执行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以及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减收因素,总体判断2010年本市财政收入仍将保持平稳增长。其次,从支出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以及中央和本市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惠民政策,如重大科技专项配套、技术改造配套、高新技术产业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求等,都需要增加财政投入,总体判断2010年支出压力仍然较大。

  (二)2010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

  2010年上海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九届市委十次全会、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快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为主线,继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强化收入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严格财政监督,努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紧紧围绕确保世博会成功举办,确保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新进展,确保民生持续改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十一五”规划目标全面实现和高质量谋划好“十二五”发展的总体要求,解放思想、凝聚力量、奋力拼搏、开拓创新,为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三)2010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

  全市地方财政收入预算2743亿元,同比增长8%,加上中央与本市的结算收入等292亿元,全市地方财政收入总计3035亿元。全市地方财政支出预算3035亿元,同比增长1.5%。全市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平衡。

  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1326亿元,同比增长5.5%,加上中央与本市结算收入等292亿元,减去市对区县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522亿元,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总计1096亿元。市本级地方财政支出预算1096亿元,同比下降8.5%。市本级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平衡。

  2010年市对区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522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市对区县转移支付192亿元,增长27.7%,主要是市级分享收入增加,以及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纳入转移支付中;市对区县的税收返还330亿元,同比下降11.2%,主要是预算中不包括尚未明确的中央专款,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纳入转移支付,以及因出口形势好转相应出口退税上解中央部分预计增加。

  由于各区县的预算批准时间与上海市总预算编制时间尚不衔接,2010年上海市总预算中区县级预算,仍由市财政汇总各区县财政上报的财政收支预算代编。

  按照《预算法》,市本级预算由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并批准。为便于各位代表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市本级财政收入预算主要考虑

  2010年,市本级收入预算增长5.5%。主要考虑:在2010年全市发展环境总体好于2009年,财税政策总体保持稳定,上年政策性减收效应消化减弱的情况下,市本级收入将保持稳定增长。同时,考虑到2009年市本级收入中存在较多一次性增收,以及恢复到危机前水平压力较大的钢铁、收入基数已居高位的汽车等行业收入主要集中在市级等因素,2010年市本级收入增幅预计低于全市收入增幅。

  需要说明的是,年度预算执行中如有超预算收入,将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增收节支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除按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增加的有关支出外,原则上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作为财政结余转入下一年,报经市人大批准后使用;如有短收,将根据《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市本级财政收入主要项目拟安排如下:

  (1)增值税同比增长10.3%。主要考虑,随着外部需求回暖和扩大内需政策效应进一步显现,工业生产将继续好转。同时,国家调整完善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以及世博会举办,有利于本市商业市场保持繁荣。

  (2)营业税同比增长10.8%。主要考虑,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有助于金融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上海举办世博会,将有力推动住宿餐饮、旅游娱乐等服务性行业收入增长。但同时,由于国家研究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在2009年房地产业收入已处历史高位的基础上,受政策和基数双重影响,房地产业将趋于理性,房地产业收入增长将趋缓。

  (3)企业所得税同比增长10.3%。主要考虑,随着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逐步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将稳步回升。

  (4)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11.9%。主要考虑,经济回升和企业效益好转将带动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5)城市维护建设税同比增长7.9%。主要依据内资企业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预计增幅测算。

  (6)契税同比下降19.8%。主要考虑,受政策和市场双重影响,房市成交量不确定性较大,按照稳健原则来编制契税收入预算。

  (7)其他税收收入同比下降5.4%。主要考虑,2009年股市交易量创历史新高,2010年股市交易情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按照稳健原则来编制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预算。

  (8)教育费附加收入同比增长5.9%。主要依据内资企业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预计增幅测算。

  (9)其他非税收入同比下降30.4%。主要考虑,2009年基数中存在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历年结余等一次性增收因素。

  2.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主要考虑

  遵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新形势新情况着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的总体要求,落实市委关于本市的重点工作部署,2010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安排继续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做到“三个聚焦”:一是聚焦惠民生。切实办好一批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项目,加大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卫生、公益性文化、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投入力度,支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旧区改造等工作,推进民生持续改善。二是聚焦调结构。加大对科技、产业扶持、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投入,大力支持“两个中心”建设,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积极促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国际竞争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三是聚焦促和谐。支持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体系建设,支持加强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支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社会突出矛盾,支持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世博会安全举办。

  市级财政支出主要项目拟安排如下:

  (1)市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42.2亿元,市级支出合计197.2亿元。主要安排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高龄无保障老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补贴、社会助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继续实施“1+3”就业计划等,支持完善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2)市本级医疗卫生支出55.3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15亿元,市级支出合计70.3亿元。主要安排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大学生医疗保障资金、城乡低保低收入人群医疗救助资金、食品药品监督经费,支持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

  (3)市本级住房保障支出17.1亿元。主要安排旧区改造资金、廉租房租金补贴等,支持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问题。

  (4)市本级农林水事务支出54.9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14.4亿元,市级支出合计69.3亿元。市本级支出中按法定增长口径安排的农业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1.2个百分点,达到法定增长要求。主要安排水稻种植、良种、农资综合、农机具购置、农业保险等各项对农民的直接补贴,设施粮田和设施菜田、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和畜牧场、设施农产品基地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排水补贴和河道整治等支出。

  (5)市本级教育支出129.9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42.2亿元,市级支出合计172.1亿元。市本级支出中按法定增长口径安排的教育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1.2个百分点,达到法定增长要求。主要安排对本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国家“211工程”地方配套,教育费附加支出等。

  (6)市本级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9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2.8亿元,市级支出合计27.7亿元。市本级支出中公益性文化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1.2个百分点,达到《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要求。主要安排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文化活动、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世博文艺演出和文化展示活动经费、第14届世界游泳锦标赛前期办赛经费等。

  (7)市本级科学技术支出97.6亿元。市本级支出中按法定增长口径安排的科学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1.2个百分点,达到法定增长要求。主要安排对接国家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本市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大项目专项资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级重要科研设施和基地建设的地方配套资金,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项发展资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科技小巨人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专利资助专项资金、信息化和软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促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8)市本级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5.2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0.6亿元,市级支出合计35.8亿元。主要安排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配套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化工区专项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提升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国际竞争力。

  (9)市本级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7亿元。主要安排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自主出口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等,进一步支持外贸发展。

  (10)市本级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11亿元。主要安排金融发展资金,落实金融中心建设有关政策。

  (11)市本级环境保护支出19.8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8.4亿元,市级支出合计28.2亿元。主要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落实产业结构调整专项扶持资金、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专项扶持资金、高效照明产品和节能空调补贴资金等,支持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12)市本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50亿元。主要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设施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

  (13)市本级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1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11.4亿元,市级支出合计27.5亿元。主要安排市政道路、桥梁等设施和城市绿化养护专项经费等。

  (14)市本级交通运输支出25.8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22.1亿元,市级支出合计47.9亿元。主要安排对受成品油调价影响较大的公交等行业油价补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公路建设资金等。

  (15)市本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22.1亿元。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一省帮一重灾县”的总体部署,2008—2010年为期三年,每年安排本市对口支援都江堰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16)市本级公共安全支出54.1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14.6亿元,市级支出合计68.7亿元。主要安排基层政法部门分类保障经费等。

  (17)市本级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8.9亿元。主要安排市级粮油和重要商品储备补贴。

  (18)市本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1亿元。市本级支出中人口和计划生育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1.2个百分点,达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要求。主要安排市级党委、人大政协、行政机关、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等单位的支出,用于参政议政、政策研究、对外交流、市场监管、税收征管、审计、统计、产品质量、知识产权保护等。

  (19)市本级预备费31.9亿元。主要是根据《预算法》规定,在本级政府预算支出总额的3%以内安排,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年初市人代会批准预算后中央和本市新出台改革事项及其他难以预测的特殊开支。

  (20)市本级其他支出12.8亿元。主要安排合作交流专项资金和对外省市结算等。

  (四)2010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055.4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56.8亿元,当年可安排的收入总计1212.2亿元。按收支平衡原则,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212.2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94.2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01.7亿元,减去市对区县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49.2亿元,当年可安排的收入总计346.7亿元。按收支平衡原则,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346.7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财政部文件规定,2010年起将原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车辆通行费、船舶港务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认证费,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因此,本市征收的政府性基金由原来的10项增加至14项。

  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部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征收并缴入地方国库专账核算,支出按国家规定的用途安排,结余资金结转以后年度滚动使用,年度收支实际执行情况和决算将按规定程序报同级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坚持改革创新,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完成2010年预算任务

  根据2010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密切跟踪积极财政政策实施情况,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政策执行力,夯实财源增长基础。一是推动“两个中心”建设。积极跟踪免征营业税政策的落实情况,做好航运税费政策、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有关税收制度等调研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政策的有力支持。二是支持发展方式转变。落实好高新技术产业化以及支持自主创新、科技进步政策,研究进一步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适应服务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争取中央关于服务业税制改革的相关政策在上海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研究扶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着力解决中小企业活力不足、支持不够、环境不优问题。三是促进扩大内需。落实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农机具购置、节能产品补贴等政策,研究完善支持积极就业、旧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相关政策,促进扩大城乡居民消费需求。

  (二)深化财政制度改革。继续完善改革举措、扩大改革成果,着力从源头上、制度上解决体制、机制问题,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研究建立完整政府预算体系。按照中央建立完整政府预算体系的要求,研究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统筹政府公共资源配置。二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和市委要求,在保持财力格局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调研,完善财政体制。一方面,建立健全适应上海发展的市与区县财政分配体制,稳步提高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重点工作有序开展;另一方面继续规范区县财政扶持政策,深化“乡财县管”和街镇财政体制改革,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三是深化综合预算改革。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将仍在预算外管理的非税收入,除国家规定的教育收费外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四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逐步推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化、透明度。五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继续拓展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指导、督促区县加快推进“管采分离”工作。以上这些改革牵涉面广、政策性和技术性强。在有序推进过程中,财政部门要加强辅导培训,完善方案措施,及时跟踪分析和解决问题,为预算单位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共同形成改革合力,确保改革任务完成。

  (三)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按照“资金在网络上监管”的工作要求,依托“金财工程”建设,积极打造“阳光财政”。一是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管理。拓展部门预算网上编审系统功能,完善项目零基预算管理模式,按轻重缓急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推进部门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研究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处理报废等标准,形成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机制。采取预拨、一次审核分次拨付等措施,继续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效率。同时,继续选择社会关注的农业、科技、教育等项目,扩大绩效评价试点范围。二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建立财政动态监控系统,通过网络实时监督财政资金交易记录、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或不规范操作问题。加强对“扩内需、保增长”政府投资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强财税政策执法检查,保障重大政策落实落地。开展财政票据、会计信息质量等专项监督检查,整治和规范财经秩序。三是提高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细化市本级预算草案,增加报送2009年政府性基金执行情况、转移支付执行情况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另外还增加报送人大和社会高度关注的2009年新增机动车额度拍卖收入使用情况,并将报送市人代会审查的市级部门预算数量增加到100个,积极配合人大调研和监督检查,自觉接受人大及常委会监督。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建议,切实推进审计整改公开等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为着力点,依法有序逐步加大预算信息向社会披露的范围和详细程度,进一步公开部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和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地方政府债券筹集资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等政府非税收入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狠抓增收节支。坚持聚财有方、用财有规,大力开源节流,积极化解收支矛盾,确保完成预算任务。一是强化收入管理。大力支持税务、海关等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坚决制止和纠正越权减免税收,加大非税收入监管力度,严格票据管理,发挥“以票控费、以票控税、以票促收”的基础性作用,监督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加强经济财政分析,积极做好形势预判、财税政策预研和收入分析预测工作,及时做出应对之举,确保财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二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机构编制与经费预算相衔接,严格依照定员定额等标准编制、核定单位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加强项目支出评估、论证,整合财政资源,防止重复建设和损失浪费。坚决压缩行政经费,继续严格控制会议、公费出国、公务购车用车等经费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三是加强公务支出管理。进一步拓展公务卡改革范围,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管理,对办公用品、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下的零星公务支出使用公务卡结算,强化财政财务动态监控。

  完成2010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工作繁重,使命光荣。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努力开创上海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的指示精神,在中央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扎实工作为根本,一手抓当前工作,一手抓谋划长远发展,大力支持世博会举办、结构调整、民生改善、社会和谐、未来发展,切实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更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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