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2014年市本级决算及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5-09-10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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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局长 宋依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上海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本市2014年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本市2014年市本级决算报告和市本级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2014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区县、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完成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在此基础上,财税改革发展积极有序推进,财政运行稳中有进、稳中提质,全市和市本级的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一、201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85.6亿元,为预算的103.8%,比2013年(下同)增长11.6%。加上中央财政与本市结算净收入430亿元,中央财政专款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历年结余等75亿元,以及经国家批准本市试点自行组织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26亿元,减去调出资金28.6亿元,收入总量为518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23.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6%,增长8.7%。加上地方政府债券还本36亿元、中央财政专款结转下年支出50.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0.6亿元,支出总量为5170.2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量相抵,当年结余17.8亿元。

  201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09.3亿元,为预算的103.9%,增长11.8%。加上中央财政与本市结算净收入430亿元、中央财政专款上年结转收入43.4亿元、调入资金0.7亿元,以及经国家批准本市试点自行组织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26亿元,减去市对区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772.2亿元,调出资金16亿元,收入总量为2021.2亿元。与向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1亿元,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央与本市两级财政最终结算后,中央财政税收返还及补助收入增加、上解中央财政支出减少。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7.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5%,增长6.1%。加上地方政府债券还本36亿元、转贷区县政府使用的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26亿元、中央财政专款结转下年支出50.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9亿元,支出总量为2014.7亿元。与向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4.5亿元,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央与本市两级财政最终结算后,中央专款结转下年支出数增加4.5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量相抵,当年结余6.5亿元。

  201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预算超收83.3亿元,除按照专款专用规定增加安排市本级水资源费专项支出1.8亿元外,其余超收收入均用于补充增加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从收入决算的具体情况看,主要收入项目情况:增值税413.3亿元,为预算的104.1%,超过预算主要是“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进一步扩大,带动改征增值税增长高于年初预期。营业税490.8亿元,为预算的98.6%,低于预算主要是本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金额和存量房交易金额双双回落、“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进一步扩大,导致营业税增长低于年初预期。企业所得税569.7亿元,为预算的106.8%,超过预算主要是来源于企业上年利润形成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收入增加较多,以及金融、租赁和商务等服务业发展态势良好,带动企业所得税增长高于年初预期。个人所得税207.4亿元,为预算的105.2%,超过预算主要是本市职工工资收入持续稳步增加,带动个人所得税增长高于年初预期。非税收入255.4亿元,为预算的107.4%,超过预算主要是本市扩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规模,利息收入增长高于年初预期。

  从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看,201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要求,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的聚焦保障力度(即进一步加大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一体融合协调发展的投入力度、加大对重要民生领域的保障力度)。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教育支出206.2亿元,完成预算的93.9%,低于预算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慢于预期。科学技术支出12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8亿元,完成预算的97.4%,低于预算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助,原计划由市级财政统一列支,执行中按规定当年继续由市、区县两级分别列支,市级支出相应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7亿元,完成预算的103.7%。农林水支出89.9亿元,完成预算的106.4%,超过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拨付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专项补助资金,以及增加拨付耕地开垦费收入安排的土地复垦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8亿元,完成预算的102.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3亿元,完成预算的113.8%,超过预算较多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拨付外经贸发展等专项补助资金。节能环保支出44.2亿元,完成预算的105.7%,超过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拨付新能源汽车推广等专项补助资金。城乡社区支出18.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交通运输支出78.8亿元,完成预算的111.6%,超过预算较多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增加拨付成品油价格改革公交和出租车行业专项补助资金。

  2014年,市对区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772.2亿元,完成预算的101.5%。其中:市对区县税收返还386.8亿元,完成预算的103%;市对区县转移支付385.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在市对区县转移支付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60.3亿元,占比93.5%;专项转移支付25.1亿元,占比6.5%。

  2014年市本级预备费预算49.6亿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新增的“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专项经费、市质监局新建执法大队经费、“上海改革开放回顾与展望”展览经费、监狱局监狱改造经费,以及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等经费支出。上述经费支出,已根据《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定归入相应支出科目。

  2014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即“三公”经费)合计7亿元,比预算数减少2.32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57亿元,减少0.36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4亿元,减少0.49亿元;公务接待费1.49亿元,减少1.47亿元。2014年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主要是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压缩、取消部分出国(境)团组,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上述行政事业单位结余的财政资金,全部用于增加补充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532.7亿元,为预算的142.1%。加上中央财政对本市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7亿元、动用历年结余和调入资金等98.5亿元,收入总量为2648.2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302.7亿元,完成预算的126.3%。全市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345.5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981.3亿元,为预算的128.4%。加上中央财政对本市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7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和调入资金等34亿元,减去市对区县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90.4亿元,收入总量为941.9亿元。与向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1.2亿元,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央与本市两级财政最终结算后,中央财政对本市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增加1.2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789亿元,完成预算的109.8%,与向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152.9亿元。

  三、201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1%。加上上年结转收入0.1亿元、动用历年结余15.3亿元,收入总量为61.4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60.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7%,结转下年支出0.7亿元。其中:资本性支出56.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费用性支出3.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9%;其他支出0.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0.5%。与向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减少0.2亿元,主要是国资监管费用支出减少。

  四、2014年本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9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520.3亿元,为预算的100.3%。其中:保险费收入2365.4亿元,财政补贴收入80.8亿元。全市9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122.8亿元,完成预算的99.3%。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397.5亿元,年末累计结余2105.2亿元。与向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本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增加8.8亿元,支出减少13.3亿元,本年收支结余增加22.1亿元,主要是经按实清算后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相应增减变动。

  五、201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效果

  总的来看,201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我们按照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上海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财税在支持深化改革开放和经济转型升级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在全面落实国家有关促进贸易和投资税收政策、扩大会计专业服务业领域开放的同时,及时设立上海自贸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有效推进金砖银行总部落户上海的国际竞标和筹建准备工作,积极开展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改革试点,并将“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进一步扩大到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与加快推进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相适应的财税环境进一步优化;进一步改革创新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家有关鼓励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成长、支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减税降费政策,财税对科技创新和经济转型升级的聚焦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二是体现民生导向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国家和本市有关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退役士兵自主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的财税优惠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城居保”和“新农保”实现制度并轨;财政对教育、卫生、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城市管理顽症整治、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城中村”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聚焦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财政改革特别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政府“四本预算”在范围、内容、标准、程序、时间等方面的规范统一迈出新步伐;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评审、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检查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相适应的财政经费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改革实现市与区县全覆盖;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体系、预警防范和源头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公务支出制度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四本预算”首次实现联动公开,市、区县、乡镇三级政府的“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本市预算执行中反映出的一些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与支出需求刚性增长矛盾突出,政府“四本预算”的统筹平衡和联动安排难度较大,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中期财政规划和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相适应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的城乡差异有待进一步缩小;三是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发展“四新”经济相配套的财税政策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审计情况也表明,201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在预算编制、执行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深化财税改革,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下面,我简要报告今年以来本市“四本预算”执行、财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下半年财政工作的初步安排。

  一、2015年上半年本市“四本预算”执行情况

  (一)本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从收支总量看,今年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13亿元,比2014年同期同口径(下同)增长13.1%,为预算的61.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35.3亿元,增长8.9%,完成调整预算的45.1%。

  从收入情况看,今年上半年,主要呈现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财政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态势。在服务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的带动下,经济结构调整成效逐步显现,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克服经济下行的不利因素,增长13.1%。分季来看,一、二季度收入均实现两位数增长,增幅分别为11.8%和14.5%。二是金融、租赁和商务等服务业对财政收入增长的拉动作用显著。全市来自第三产业的财政收入增长14.5%,占收入总量的80%。其中:来自金融业、信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财政收入分别增长56.2%、29.5%和17.9%,合计贡献财政收入增量近七成。三是市与区县两级财政收入协调增长。市本级收入增长15.1%,区县级收入增长11.2%,总体呈现协调同步增长的态势。

  从支出情况看,今年上半年,本市财政着力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切实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及时性,财政对科技创新、结构调整、社会治理、民生改善、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聚焦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7亿元,增长20.7%;节能环保支出34.4亿元,增长48.6%;城乡社区支出430.6亿元,增长22.3%;农林水支出108.1亿元,增长27.3%;交通运输支出149.9亿元,增长70.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9.1亿元,增长33.7%。

  (二)本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317.8亿元,下降7.4%,为预算的67.8%。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043.2亿元,增长13.6%,完成调整预算的52.2%。

  (三)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上半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0.6亿元,为预算的31.5%,加上上年结转收入0.7亿元,收入总量为21.3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3.5亿元,完成预算的20.5%。

  (四)本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上半年,全市10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58.4亿元,为预算的55.4%。全市10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39.8亿元,完成预算的48.1%。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10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911.5亿元。

  二、2015年上半年本市几项财政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和下半年财政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2015年预算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着力在支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主动适应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围扩区的新形势,积极推进国家有关鼓励对外投资、离岸业务和特定金融市场发展、促进个人投资等方面的税收政策尽快落地实施;认真配合财政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做好包括临时办公场所建设、多边秘书处注册在内的各项筹建工作,着力推动金砖银行尽早运营;制定和实施《上海市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等制度办法,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围绕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支持众创空间和小微企业发展等结构性减税和降费政策;围绕加快发展“四新”经济,进一步加大对各类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整合优化力度,不断优化财政支持方式,聚焦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压缩化解过剩产能,促进实现要素配置合理化和产业发展融合化。二是着力加大对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取消街道招商引资职能及相应考核指标和奖励,街道经费支出由区县政府全额保障;认真落实居民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提高居委会工作经费保障水平;结合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特别是社会组织跨区域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新机制;完善市对区县财政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将转移支付资金进一步向财力困难地区特别是远郊纯农地区、生态保护区域、经济相对薄弱地区和大型居住社区所在地区倾斜。三是着力构建与城乡发展一体化相适应的民生财政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城乡低保标准统一,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工资、失业保险金、就业补助、工伤保险等民生保障标准;着力推进医养结合,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连锁经营养老机构等实施“以奖代补”扶持政策;全面实施“新农合”市级统筹,扎实做好城乡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慈善救助之间的衔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聚焦支持重点领域治理、重点区域旧区改造、保障房工程项目建设、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处置,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理顺市、区县、乡镇三级政府职责分工,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四是着力深化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将本市新增机动车额度拍卖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涉及本市的7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将财政部下达本市的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包括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主动适应深化政府债务管理改革的新要求,加快建立规范化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以及“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新机制;加快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推广运用,加大引进电子商务平台力度;深化政府会计改革,将本市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试编范围由市本级和区县级扩大到具备条件的23个乡镇;制定和实施《上海市国库现金管理操作细则》,进一步深化本市国库现金管理改革试点。五是着力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结合开展“六五”普法,重点开展以新《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分类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着力用好财政增量,不断加大统筹安排使用力度;制定和实施《上海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对涉农资金投入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特别是近年来问题反映较多的区县及单位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实施专项检查;研究拟定《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操作指南》,并选择部分单位和部门率先试点。深化政府预算公开,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按险种列示公开,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按项目、按区县细化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市级部门预算全部纳入主动公开范围,并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全部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

  下半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审查意见以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力以赴支持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制定和实施深化财政科技投入管理改革、完善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风险补偿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的具体政策意见和相关操作细则,建立跨部门的财政科技项目统筹决策和联动管理制度,综合协调政府各部门科技投入专项资金,建立覆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的项目投入管理和信息公开平台,逐步调整优化现有各类科技计划(专项);修订完善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并优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下放政策,加大创新创业人才激励力度;制定和实施创新产品政府首购、订购操作规程,对经认定、首次投放市场的创新产品实施政府首购,对符合条件的创新产品以战略合作方式实施政府订购,鼓励采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非招标方式实施首购、订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积极配合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国家有关部门,聚焦促进科技创新企业投资、鼓励技术研发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吸引创新人才集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税制改革推进力度,促进完善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相适应的税收政策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大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的财税聚焦支持力度。按照中央有关“积极财政政策要加力增效”的精神和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出台的《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加快推进建立完善的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市级建设财力、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财政存量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等政府“四本预算”资金的统筹安排使用力度,推进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投融资机制,不断加大财税聚焦支持力度,切实加大有效投资,确保交通、环保、医疗、养老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和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从2015年7月1日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采购人才培训、投资促进、风险防范、安全动态、法律咨询、产业信息等各类服务,进一步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提升中小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能力和水平;抓紧研究制定大型政策性担保机构组建方案,进一步优化完善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融资担保服务体系;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扩大服务贸易出口,支持外贸提速放量增效。三是进一步支持和促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全面落实国家有关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困难人员就业补助等各项财政帮扶政策,聚焦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结合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按照“依法合规、统筹兼顾、前后衔接”的原则,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市对区县教育转移支付,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落实本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统筹安排职业教育发展经费,完善现代职业教育财政投入机制;跟踪分析高等教育投入机制改革试点情况,调整完善地方高校基本办学经费,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结合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完善对中医、儿科、产科、精神卫生等公立医院的政府投入倾斜政策;落实社会办医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将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纳入政府补助;进一步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基本项目与标化工作量为基础、信息化为支撑的财政补偿机制,逐步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为政府履行基本卫生服务的公共平台;进一步完善多层次、梯度化的养老服务财政补贴机制,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财政聚焦保障力度,大力支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住房保障体系、社会救助体系和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四是进一步深化推进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结合编制《上海市财政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进一步深化对事关上海长远发展的重大财政问题的前瞻研究,准确把握新常态下财政领域的趋势性变化,研究提出“十三五”时期本市财政改革发展的基本思路、目标任务和主要举措,努力在服从服务大局中实现上海财政的新发展;结合落实国家将要出台的关于理顺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指导意见,深入研究市与区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认真做好部分重点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前期准备工作;着力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的管理监督机制;制定和实施本市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实施方案,推动各部门、各区县编制2016-2018年财政规划;全面落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市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使政府购买服务逐步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方式之一。五是进一步夯实财政管理基础。修订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薪酬水平、居家养老服务财政补贴等支出标准,制定和实施义务教育生均经费基本定额、信息化通用项目、航道疏浚、农村改革发展奖补和强制戒毒所基本支出综合定额等财政支出标准;研究制定本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细化完善本市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结合深化推进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改革试点,完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办法;进一步加大预算评审力度,提高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比例;进一步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政府公共基础设施会计准则研究;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重大财政政策和改革措施落实到位。除涉密信息外,市级部门决算全部纳入主动公开范围,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细化到按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并增加说明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政府采购情况、预算绩效信息、因公出国(境)团组人数、国内公务接待的人数等内容;重点推进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的公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财税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繁重。下半年,我们将在中共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诚恳接受人大、政协的指导和监督,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本市2015年财政预算任务和“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加快推进上海“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继续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创新发展先行者、不断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作出新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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