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07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200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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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局长葛爱玲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上海市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经编审以及与财政部结算,上海市2007年决算已正式汇编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上海市市级预算审查监督规定》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2007年市本级决算报告和市本级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2007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行各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社会事业不断推进、人民生活继续改善的良好势头。在此基础上,全市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改革和发展也取得新进展。
  汇总市本级和区县决算,2007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2102.6亿元,完成预算的118.4%,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及专项补助收入、上年结转、调入资金等398亿元,减去本市上解中央154.1亿元,收入总计2346.5亿元。全市地方财政支出2201.9亿元,完成预算的111.6%,加上市级和部分区县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0.4亿元,中央专项支出结转1.8亿元,部分区县列支预算周转金1.3亿元,支出总计2315.4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1.1亿元。
  2007年,市本级财政收入1083.1亿元,完成预算的123.6%,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及专项补助收入、上年结转396.8亿元,减去本市上解中央支出154.1亿元、减去市对区县的体制改革收入基数返还等449.7亿元,收入总计876.1亿元。市本级财政支出770.3亿元,完成预算的115.5%,加上市级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3亿元,中央专项支出结转1.8亿元,支出总计875.1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亿元。
  上述市本级财政收支中各项目的决算数与2008年1月向市人代会报告的200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数一致。但中央和地方两级财力结算后,市本级地方财政总收入增加2.8亿元,主要是中央与本市财力结算中,财政部净增加下拨基建等专款。市本级财政总支出增加1.8亿元,主要是相应增列市本级中央专项支出结转。
  市本级财政运行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财政收入实现快速增长。2007年,市与区县两级政府坚决贯彻中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积极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本市经济呈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态势,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和效益同步提高。在此基础上,各级财税部门在完善和落实各项财税政策的基础上,依法加强收入征管,顺利实现财政收入年初既定目标。市本级财政收入1083.1亿元,占全市地方财政收入的51.5%,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增值税172.1亿元,营业税360.9亿元,企业所得税244.3亿元,个人所得税74.7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3.6亿元,契税17.6亿元,其他收入141.7亿元,地方附加收入28.2亿元。受一些因素影响,与预算相比部分收入项目变化较大。其中,全年证券交易量倍增,加上证券交易印花税率上调,与之相关的税收大幅增收;银行业在利率上调等因素推动下,营业税、所得税增收明显。财政收入形势好主要是经济形势好的反映,但也存在一次性、政策性和超常规因素所带来的增收。总的来看,经济抗波动能力进一步增强,财源基础更趋扎实,财政收入增长机制逐步健全,财政发展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协调性。
  2007年,市本级财政实际比预算超收206.6亿元。根据中央明确的超收使用安排原则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当年市本级超收收入集中用于加强社会建设和改善民生。一是建立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103亿元,以丰补歉,确保财政投入持续稳定地向改善民生方面重点倾斜。二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税体制规定,安排54亿元,用于确保教育、科技、农业等达到法定增长要求,以及落实教育费附加等专项支出共计23.1亿元;用于市对区县体制转移30.9亿元。三是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安排49.6亿元,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新出台的各项惠民政策资金,弥补本市社保基金赤字,完善本市医疗和医保政策体系,以及建立推进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2007年市财政超收收入安排使用的情况,市政府已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财政支出聚焦保障重点。2007年,市本级财政支出突出年初预算确定的“四个倾斜”财力配置重点有序安排,教育、科技、农业等支出均达到法定增长要求,支出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
  1.落实惠民政策。向支持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倾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一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市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131.3亿元,同比增长91.6%,主要用于做实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补充本市社会保险基金,落实城镇高龄无保障老人、职工遗属、少儿学生、重残无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标准等。二是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市级医疗卫生支出30.5亿元,同比增长55.2%,主要用于推动社区卫生综合改革,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为3506名70岁以上老年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等。三是健全民生保障。加大公交油价补贴力度,将公交优惠换乘线路从73条增加到409条,并将优惠换乘范围扩大到轨道交通,实施老人免费乘车,支持公交车辆更新换代,进一步降低百姓出行成本。继续安排实施廉租住房租金和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贷款贴息政策,惠及家庭逾3万户。加大食品药品快速检验装备投入,健全本市食品药品抽检和污染物监测体系。新增10050张养老床位和21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机构,并通过购买服务,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享受补贴人群达7万人。
  2.加大“三农”投入。向支持解决“三农”问题倾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市安排财政“三农”资金386.3亿元,达到“三个高于”的要求,其中市本级安排126.7亿元。支农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新建设施粮田28万亩、设施菜田4万亩、标准化畜牧养殖场16个、标准化水产养殖场8个,实施自然村改造试点27个;提高粮食直补标准,扩大农业保险补贴的险种,实施为农综合服务信息千村通工程,落实特色农产品生产基金扶持资金等。在加大投入的同时,积极开展支农资金整合试点,统一项目申报、规范立项会审、统筹安排资金,切实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3.推进科教事业发展。向支持科技和教育事业发展倾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是促进科技事业发展。市级财政科技专项投入总量68.1亿元,占当年财政支出的8.8%,达到《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中“不低于7%”的政策要求。一批科技领域领军人才、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得到政府资助。二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市级教育支出105.5亿元,同比增长39.2%,主要用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等化发展,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品牌学校,建立健全本市普通本科高校、各级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提高高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同时,大力支持文体事业发展,市级公益性文化和体育支出14.4亿元,同比增长42.6%,主要用于建设20家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拓展东方社区信息苑功能,落实农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等项目,积极推动全民健身,支持重大赛事的举办等工作。
  4.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向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倾斜,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一是推进现代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市级财政安排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90亿元,在大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同时,主要用于轨道交通、虹桥综合交通枢纽、A15(机场高速)等重大交通设施建设;市公共卫生中心、水产大学新校区、文化广场改造等社会事业设施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系统、电子政务灾难备份中心等信息化项目建设等。二是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市财政安排资金6亿元,建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大力支持技术节能和结构节能,通过财政按节能量以奖代补,鼓励和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继续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推进吴泾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污水治理三期、郊区污水管网等建设项目。三是加快推进建立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市级财政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1亿元,对首批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区域发展规划等两大类10个项目提供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安排金融发展资金8.7亿元,推动金融机构总部在上海的发展和外资银行法人化。
  (三)财政改革提升监管效能。2007年,市级财政管理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为目标,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继续加强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监管的制度建设。
  1.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体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在继续完善“税收属地征管、地方税收分享”市与区县财税体制的基础上,市级集中的收入通过体制安排下沉区县,有效提高区县提供本辖区公共保障的财力,促进公共财政均等化发展。一是完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市对区县转移支付总量安排60亿元,比上年大幅增长95%;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从38%提高到59%,转移支付结构更趋合理。同时,重点公共支出项目保障标准继续大幅提高,义务教育生均经费从7700元提高到8500元,公共卫生经费从人均30元提高到35元。转移支付前后,崇明等七个困难区县的人均财力从6400元提高到7600元。二是推进区县以下体制改革。制定《关于完善上海区县以下财政体制的指导性意见》,全面指导区县落实以均衡公共服务水平、强化社区管理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区县以下财税体制改革。逐步将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纳入区县本级统筹范围;完善街道财力保障方式,促进街道办事职能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回归,改革在浦东新区取得试点成功。三是推进“乡财县管”试点。结合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在金山、奉贤、南汇和崇明四个区县试行以“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严控债务”为核心的“乡财县管”试点并取得阶段性成效,试点乡镇财政运作更趋规范、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
  2.财政制度改革进一步体现管理服务规范化。贯彻落实“三个更加注重”和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从制度创新、机制完善和规范操作入手,着力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一是深化分类核算的预算支出管理。出台《上海市市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经费管理。人员经费实施定员统一管理,公用经费实施综合定额管理,专项经费实施项目库管理,按照“不入库不安排预算”的要求,推进零基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管理。二是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将市级行政机关和享受公务员待遇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规范支付程序,强化资金监管力度,增强财政资金运行透明度。三是加快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贯彻“管采分离”的要求,将市政府采购中心由市财政局受托管理,移交市机管局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研究出台《关于规范市级政府采购管理操作办法》和《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产品暂行规定》等系列政策文件,完成全市一体化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业务需求规划和设计工作,正式启动一期项目的开发建设。四是改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在市级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实现收缴分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管理模式,组织收缴分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巩固改革成果。五是夯实财政基础管理。通过信用衡量和分类测评,深化会计诚信建设,加强内外协同的会计监督检查,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和会计队伍建设。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纳入政府基金预算管理,认真执行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完善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开展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研究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效衔接机制。
  在看到200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趋好、财政运行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等可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在世界经济波动加剧,我国经济发展不确定性明显增多的情况下,必须深入研究建立财政收入长效增长机制,确保促进上海可持续发展的公共财政持续保障能力。二是对照中央、市委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改善民生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的工作仍任重而道远。三是各项财政管理改革举措尚处于推广实施阶段,财政运行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公开透明度需要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审计部门在《关于上海市200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一些部门的预算编制科学性不强,预算执行随意性较大;一些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管理不够规范,“收支两条线”规定未完全落实;一些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待提高,转移支付制度尚需进一步统一、规范和透明;少数单位的财务管理较为薄弱等目前市级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亟需改革完善。
  对上述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已要求各有关部门切实按照市人大有关决议和审计意见,深入分析造成问题的深层次根源,研究防范化解这些问题的有效方法,切实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财政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着力深化财税改革、优化支出结构、落实财税政策、增强监管效能,不断提高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和规范化、透明化程度,努力从体制、机制、制度上预防各类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的产生,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和效率,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及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新一届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局年。我们将在中央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帮助下,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九届四次会议精神,结合市委部署的14个重大课题调研和市政府确定的22项重点工作推进,在立足年初提出的“四个倾斜”,继续加大民生改善等工作力度的同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力以赴抓落实、抓聚焦、抓突破,一方面积极完善各项财税政策,着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一方面稳步推进财税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着力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确保2008年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努力奋斗,为夺取抗震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胜利作出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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