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体〔2013〕44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市级机关,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实施学生健康促进工程的通知》(沪委发﹝2011﹞15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学校卫生保健工作水平,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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