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四届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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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四届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的决定

沪府〔2022〕5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发挥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作用,表彰奖励本市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等方面具有突出成就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优秀的专利项目,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等,在自愿申报、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提名、初评、复评和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评选工作委员会审议,并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同意,市政府决定,授予下列单位和项目第四届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

  一、授予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创造);授予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保护);授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等3家单位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运用)。

  二、授予“移动终端及其业务处理方法、基带处理芯片”等5项专利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专利一等奖);授予“一种猪伪狂犬病毒天然弱毒株C株及其耐热保存方法”等14项专利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专利二等奖);授予“光谱椭偏仪”等25项专利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专利三等奖)。

  希望上述获奖项目的创建组织和个人再接再厉,奋力拼搏,争取更大成绩。希望全市各企事业单位、科技和知识产权工作者以上述获奖项目及其创建组织和个人为榜样,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能力,为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和国际知识产权中心城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第四届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获奖名单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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