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日期:2024-04-07 发布日期:2024-04-12 沪府办〔2024〕1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突发事件人员转移安置和应急避难场所启用预案》的通知
沪府办〔2024〕14号
市应急局:
沪应急〔2024〕16号文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们制订的《上海市突发事件人员转移安置和应急避难场所启用预案》,请自行印发并会同各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