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3-08-25
沪府发〔2003〕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沈希明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免去杜家毫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