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冯经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字号:

沪府发〔2005〕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冯经明为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局长;
免去蔡育天的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