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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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任命赵雯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严厚尧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通过任命冯伟强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钱锡青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王信芳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通过任命张斌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俞秋玮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免去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朱丹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王犁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免去其该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谢晨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傅佐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该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陆卫民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免去其该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免去高境梅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免去王锦萍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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