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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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发〔2006〕4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上海市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能源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上海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率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城市国际竞争力的要求。为确保本市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的用能需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实现能源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本市能源发展基本情况
“十五”期间,本市大力推进能源建设,不断提高能源供应能力,积极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努力缓解经济社会发展的能源约束瓶颈,能源工作取得较大成绩,能源供应基本保障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
(一)能源消费较快增长
2005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达到8069万吨标煤,与2000年相比,年均增幅达到8%。其中,全市用电量达到922亿千瓦时,年均增长10.5%;最高用电负荷在采取错避峰措施的情况下年均增长9.9%,按本市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用电负荷接近1千瓦;成品油消费1500万吨,年均增长11.9%;天然气消费量达到18.7亿立方米,比2000年增长了6倍。
(二)能源建设不断推进
“十五”期间,本市顺利接收了三峡水电,建成了外高桥电厂二期工程2台90万千瓦超临界机组、上海化工区2台30万千瓦联合循环机组,全市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250万千瓦,形成了以500千伏双回路环网为基础的城市电网主网架。东海平湖油气田扩建工程投产,年供应能力从4亿立方米增加到6亿立方米。2004年1月西气东输天然气供应上海后,形成了双气源供应格局。基本建成了城市天然气高压主干管网框架。
(三)能源结构逐步优化
“十五”期间,本市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成效显著,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煤炭在全市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从2000年的65%左右,下降到2005年的52.8%;天然气和市外来电等清洁能源的供应量快速增加;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建设实质性起步,风力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44万千瓦,太阳能光伏发电累计达到195千瓦,太阳能光热利用集热面积超过40万平方米,在全国率先实施了绿色电力机制。
(四)节能降耗成效明显
本市积极推进产业政策与能源政策相结合,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005年,本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以下简称“万元GDP能耗”)为0.88吨标准煤,比2000年下降了16.5%。其中,通过加快工业结构升级,淘汰了一批高能耗、低附加值、高污染的劣势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了29.9%。强化建筑节能管理,颁布实施了《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推进节能机制创新,开展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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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GDP综合能耗变化情况


(五)能源技术取得突破
结合能源工程建设,能源技术水平进步显著。外高桥电厂二期工程的百万千瓦级超临界机组是目前国内已建成投产的单机容量最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煤电机组。上海化工区热电联产机组在国内率先采用国际先进的2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技术,热效率超过80%。在燃料电池、光伏发电等先进能源技术的科研、制造和应用等方面也取得了较大进展。
本市在能源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能源供应能力依然不足,能源安全保障体系不完备,能源利用效率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环保治理措施相对滞后等。
二、“十一五”期间本市能源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国内外能源形势
“十一五”期间,国际能源形势总体上比较复杂,能源高价位运行的局面仍将持续。我国能源供应面临着资源、环境、运输和安全生产等多重制约。国家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确定了我国能源方针:
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煤为基础、多元发展,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同时,确定了把资源节约作为基本国策,明确了“十一五”期末全国万元GDP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的目标,这是一项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
(二)“十一五”期间本市能源发展形势基本判断
1、节能降耗任务十分艰巨。由于一批钢铁、石化等耗能较大的项目将集中投产,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本市能源需求总量仍将较快增长。按照本市《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2010年万元GDP能耗比2005年下降20%左右的目标,“十一五”期间全市能源消费量的年均增速要从“十五”的8%降到5%左右,难度很大,但必须如期完成。
2、能源供需主要矛盾发生转变。在LNG项目建成之前,本市天然气供应存在一定的缺口,这将是“十一五”期间本市能源供应和安全保障中的主要问题。电力供应矛盾将随着华东电网及全国供应形势好转和市内电源建设而进一步缓和,关键是要解决市外来电通道和市内电网建设落地难的问题。
3、能源和环境协调发展的任务加重。国家要求到2010年,本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应从2005年的51.3万吨下降到38万吨,其中电厂的排放量从30.6万吨下降到13.4万吨以下。上海要成功举办世博会,必须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在能源消费总量不断增长的同时,大幅度减少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
4、能源价格存在上升压力。国际油价高位运行,国家实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和煤电价格联动政策,进口国外资源比重增加等因素,都将推动本市能源价格水平上升,这对用能多的产业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也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5、新能源发展既有挑战更面临重大机遇。由于成本和技术等因素,新能源在“十一五”期间还不能替代传统化石能源。但随着国际能源价格上涨和技术的突破,新能源及相关产业的发展面临重大战略机遇。上海在燃料电池及汽车的核心技术研发上在国内已具有相当的优势,应进一步加大研发和产业化力度。
从长远看,本市缺乏一次能源,利用国内外能源资源都存在许多制约因素,能源问题将是长期制约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之一。
三、“十一五”期间本市能源发展目标
(一)发展目标和总体方针
发展目标:着眼于2020年上海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立足于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实现本市能源可持续发展。到2010年初步形成多样、安全、清洁、高效的能源供应和消费体系,为全面实施本市“十一五”规划提供良好保障,并与“十二五”发展做好充分衔接。
总体方针:保障能源安全,强化能源节约,重视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实现能源与环境协调发展。
——保障能源安全。能源建设要适度超前。坚持能源来源多渠道,能源供应多主体。一次能源品种多样化,以煤炭为主。电力建设市内外并举,以市内为主。天然气建设利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多源并进。加快构建能源储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
——强化能源节约。落实节能工作责任制。节能降耗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环境保护、技术进步、培育科学的生活方式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和宣传教育手段,确保实现本市节能降耗目标。
——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瞄准未来世界能源技术革命的方向,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作为本市科教兴市重点领域,坚持开发与应用并举,使本市成为国内重要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基地之一。
——能源与环境协调发展。推进能源的清洁利用,扩大清洁能源的利用。煤炭消费既要控制总量,又要优化结构,主要用于大型发电机组。全面完成电厂烟气脱硫工程,用天然气替代分散烧煤,确保实现国家下达的二氧化硫控制目标。
(二)能源总量和结构
“十一五”期间,按照GDP年均增长9%以上、万元GDP能耗下降20%左右测算,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下降到0.5左右,201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要控制在1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消费总量将从“十五”期末5300万吨增加到近6000万吨,但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将下降到46%左右;天然气比重将从3%增加到7%,市外来电比重将从7%增加到10%左右;石油消费比重基本保持在37%左右;可再生能源得到进一步发展。

一次能源消费结构

               

2005        

2010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综合能源消费量        

万吨标准煤        

8069

100

10500

100

煤炭        

万吨        

5324

52.8

5900-6000

46

石油        

万吨        

1967

36.4

2700-2800

37

天然气        

亿立方米        

18.7

3.1

55-60

7

市外来电        

亿千瓦时        

181

7.7

300-350

9.5

可再生能源        

万吨标准煤        

               

               

50

0.5


(三)能源规划布局
1、电力布局。规划市内、市外电源分别占全市电力供应能力的2/3和1/3左右。市内电源规划形成5+X格局:即五大发电基地(外高桥、石洞口、吴泾-闵行、漕泾和临港)和若干个调峰与热电联产电厂,发展分布式供能系统。市外电源规划形成2+X格局:即一是华东电网内的安徽煤电基地,二是华东电网外的三峡和金沙江等西南水电,并在华东电网内参与建设核电、抽水蓄能等。“十一五”期间市内电源建设的重点是外高桥电厂三期和推进黄浦江沿岸燃煤电厂向漕泾转移;市外来电重点是落实输电通道、增加皖电东送。基本建成网架结构坚强、安全可靠的城市电网。

2、天然气布局。长远规划形成西气、川气、进口LNG和东海气等多气源供应格局。在五号沟、漕泾等地区规划天然气应急备用站。
“十一五”期间建成进口LNG一期工程、接收川气东送,扩建五号沟应急备用站,并基本形成覆盖全市的天然气高压主干管网系统。


3、煤炭和石油布局。煤炭存储设施主要与燃煤电厂布局相结合,黄浦江沿岸的煤炭码头和堆场转移到长江口和杭州湾沿岸。炼油设施发展重点在漕泾地区,石油存储设施主要分布在外高桥、漕泾地区和洋山港区。
4、可再生能源布局。风力发电主要布局在三岛两区(崇明、长兴、横沙岛和南汇、奉贤区),重点在海上。太阳能利用主要是结合建筑物一体化建设。结合城市垃圾处理,建设沼气回收发电示范工程。将崇明岛和世博园区建成新能源利用综合示范区。


四、“十一五”期间本市能源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能源建设,保障能源供应和安全
1、增加天然气资源
全力以赴增加气源供应,西气要争取增量,东海气要确保稳产,LNG项目要加快建设,积极做好接收川气的工作。确保进口LNG项目一期工程在2009年建成投产,形成西气、川气、进口LNG和东海气多气源供应格局。确保如期建成五号沟LNG应急备用站扩建工程,并在应急情况下发挥过渡气源作用。2010年,全市天然气的供应量将达到55-60亿立方米。为满足“十二五”期间本市能源需求,“十一五”期间本市要启动LNG二期扩建工程,还需着手开展第二个LNG接收站选址工作。
做好天然气供需平衡和新气源衔接,确保安全、平稳供气。一是加强天然气需求侧管理,优化用气结构,确保居民和城市正常运行的用气需要。二是合理安排燃气电厂的建设进度,现有燃气机组主要用于调峰。三是在进口LNG项目建成前保持现有人工煤气的生产能力。四是合理提高天然气价格,促进合理、节约用气。
2、推进煤炭清洁利用
按照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布局优化的要求,加快黄浦江沿岸的南市、吴泾、闵行、杨树浦电厂以及崇明堡镇电厂老旧煤电机组改造,“上大压小、以新代老”,实施煤电厂布局的重大调整。南市电厂结合世博动迁予以拆除;吴泾热电厂改建2台30万千瓦高效供热机组;闵行电厂和杨树浦电厂进行“拆二建一”易地改造,在漕泾地区建设2台百万千瓦级的超超临界煤电机组;崇明堡镇电厂易地建设适当规模的清洁、高效发电机组。积极研究建设煤整体气化联合循环(IGCC)示范机组的可行性。
全面实施煤电厂烟气脱硫工程,确保2010年全市电厂的二氧化硫排放量达到国家要求的减排目标。对其他用煤也要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在有天然气资源的情况下,鼓励使用天然气替代分散燃煤。
3、加快市外电力通道和城市电网建设
抓住市外来电资源较为充裕的时机,着力打通市外来电通道。
全力配合国家建设皖电东送通道和金沙江送上海80万伏直流特高压输电线路。2010年,接收市外来电能力超过1000万千瓦,并为“十二五”期间接收西南水电创造条件。
城市电网的建设重点是建成500千伏外半环网架,以及世博、虹杨、南汇、三林、练塘、漕泾等6座500千伏变电站和一批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加快推进架空线入地。输变电设施建设采用节能、省地技术。
4、保障石油供应
继续发挥国家石油公司的主渠道作用,顺应国内成品油零售和批发市场逐步开放的趋势,建立石油交易市场,吸引国内外多种渠道油品资源的流入,保障市场供应充足、稳定。同时,增加石油储备的规模,在五号沟地区建设航空油料码头和油库。
(二)加大节能工作力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进一步推动产业升级,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降低高能耗产业的比重,加快提高工业附加值率。加快淘汰高能耗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对高污染、高能耗、低效益企业,有步骤地实行关、停、改。控制高能耗低附加值项目的准入,严格实施建设项目能耗审核制度,将项目万元增加值能耗作为重要审核条件,严格把关。
2、加快节能技术开发应用
加强节能技术的研发,把节能技术的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再创新,作为政府科技投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点领域。支持企业加大投入,争取在新型照明、节能型空调、混合动力汽车、高效电机、蓄冷蓄热等领域不断取得新突破,提升节能技术水平。大力推广应用节能技术、节能设备、节能工艺、节能材料,组织制订和实施分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计划,实施工业设备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余热余压利用、窑炉节能改造、空调和家用电器节电、绿色照明、能量系统优化、热电联产和分布式供能、政府机构节能十项重点节能工程。
3、强化节能管理
抓好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节能,做好钢铁、电力、石化、化工、建材等耗能多的行业的节能工作,把年用能量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单位作为节能管理的重点。对汽车、空调、冰箱、风机、水泵等节能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能产品,严格实施能效标识制度。
加强能源供应侧的节能管理,努力降低厂用电率、线损和燃气产销差;优化电厂调度,降低全市发电煤耗。做好能源需求侧管理。经济和行政手段并用,进一步依靠技术进步,优化用电负荷特性,继续做好电力错避峰工作,缓解峰谷矛盾。强化燃气需求侧管理,促进燃气和电力互补利用。
4、创新节能机制
发挥大型能源企业在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的优势,能源企业要承担为用户节能降耗服务的社会责任。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扶持节能服务公司(ESCO)发展,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管理等专业服务。推进“能效电厂”建设,研究设计合理可行的电价和投融资机制,使投资节能与投资新建电厂取得同样的投资收益。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外成功的节能经验。
5、加强节能宣传教育
积极组织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企业、社区、学校等活动。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对浪费能源的行为进行批评曝光,形成节能光荣、浪费可耻的文明风尚。以区县和重点用能企业为重点,开展节能培训;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能源资源国情和节能教育;利用社区等平台,普及节能知识和措施,引导居民在改善生活质量的前提下,培养科学的用能方式,推广使用节能产品,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节能的良好氛围。
(三)加快能源技术创新,保障能源可持续发展
1、大力发展以氢能为代表的新能源
将氢能作为能源长远发展战略的重点,以氢能汽车为抓手,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已有的领先优势。利用吴泾、漕泾、宝钢地区的副产氢气,围绕形成万辆级氢能汽车生产能力的目标,加大氢能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投入。加强氢基础设施建设,制订氢储存、运输和加注技术规范,形成安全可靠的氢气供应链,采取各种措施鼓励氢能产品和技术应用及产业化。
2、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
重点发展风能和太阳能。建设东海大桥1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和临港、崇明、长兴等风电项目。2010年,风电规模达到20-30万千瓦。太阳能利用主要是结合建筑物一体化建设,积极应用太阳能热水器,2010年光伏发电规模达到7-10兆瓦。发挥科技、产业、资金等综合优势,加大生物质能的研发和产业化力度。积极研究二甲醚等煤基燃料替代石油制品的可行性,抓好关键技术攻关,做好与城市基础设施布局的衔接。
3、发展能源装备产业
进一步加大能源装备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步伐,力争使上海成为国内最大的能源装备产业基地。重点推进煤炭液化和气化技术、IGCC技术、LNG船和燃气轮机的国产化关键技术研发,提升超超临界火电、核电和脱硫脱硝制造技术水平,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装备产业。
4、培育能源技术创新基地
发挥上海紫竹科学园区研发力量聚集优势,以洁净煤、可再生能源、核电、氢能等新能源技术领域为重点,加快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突破,加快推进能源技术研发机构和人才的集聚,争取成为国家级新能源技术创新基地。
五、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能源工作组织领导
建立本市能源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确定能源开发与节约、能源安全、能源对外合作等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能源工作力度。建立能源研究机构,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二)落实节能降耗责任制
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和能耗下降责任相结合、行业主管和企业主管部门形成合力、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县政府工作相衔接的原则,建立节能降耗责任体制。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对节能工作总负责、总协调,各主管部门、各区县分别对本行业、本地区的节能工作负责。分解节能降耗目标,将节能降耗责任和成效纳入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体系中。进一步加强能源统计力量,完善统计体系,建立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
(三)完善能源价格机制
发挥价格杠杆对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建立反映能源供求状况、体现能源稀缺程度、有利于吸引优质资源流入、有利于形成能源安全体系、有利于节能降耗的价格机制。
建立与上游资源价格涨跌同向联动的机制。成品油、天然气价格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继续完善峰谷、季节差价,促进削峰填谷。对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实施价格激励政策。逐步理顺能源比价关系。
实施差别化价格政策。制订分行业万元增加值(产值)能耗或产品单耗限额标准,超过限额标准的耗能,实施累进加价;对列入计划应予淘汰的高能耗劣势产业的用能,实施加价。完善阶梯式价格管理政策,对满足基本需求的生活用能,价格保持相对稳定;对超出基本需求的能源消费,实行分级递增的价格政策。
建立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对垄断行业实行严格的监管机制,对调价收入使用建立合理的调节机制,对公交等公益性行业实行补贴机制,对困难群体采取社会保障措施,确保价格改革平稳实施。
(四)加强财税政策支持
加大节能资金投入,落实国家对节能和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并加大公共财政对节约资源管理和政府机构节能改造的支持力度。进一步研究集中部分能源调价收入,用于能源安全与平衡和支持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在政府采购和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中,优先选用节能产品、节能技术、节能材料,并积极采用可再生能源。
(五)推进规划落地实施
将能源规划与城市布局规划相结合,由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预留能源通道及能源项目用地,各区县要将电源、变电站、天然气门站、能源通道走廊和能源储备站场等重大能源设施的规划纳入区县规划并严格控制,积极支持、配合能源项目建设。
(六)加强能源法制建设
按法定程序修订《上海市节能条例》,加大节能执法力度,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快建立健全适合上海城市特点的建筑节能标准化体系;制定《上海市可再生能源条例》及相关法规;制定、完善能源市场监管法规,加强政府对能源市场的监管;制定和实施能源安全储备管理办法,为构建政府和企业相结合的能源储备体系提供法律支撑。


附表:

上海市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

分类

序号

指标

单位

2010年目标

属性

               

               

               

能源        

建设        

               

1

电力供应能力

万千瓦

2900

预期性

               

其中:市内

万千瓦

1900

预期性

市外

万千瓦

1000

预期性

2

天然气供应能力

亿立方米/

5560

预期性

3

风力发电装机

万千瓦

2030

预期性

4

光伏发电

兆瓦

7-10

预期性

5

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增集热面积)

万平方米

1820

预期性

               

               

               

               

节能        

降耗        

               

6

能源消费总量

万吨标准煤

10500

预期性

7

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率

20左右

约束性

8

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30

约束性

9

第三产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15

约束性

10

建筑节能

15

约束性

11

政府机关用能总量下降率

20

约束性

12

各区县和开发区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20

约束性

能源        

结构

13

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46

预期性

14

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7

预期性

15

外来电占全市电力供应比重

               

1/3

预期性

               

能源        

安全        

               

16

电网机组备用率

8-10

预期性

17

电网容载比

               

1.8-2.1

预期性

18

天然气储备能力

15

预期性

19

成品油储备能力

15

预期性

20

煤炭储备能力

15

预期性

环境        

保护

21

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

万吨

13.4以下

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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