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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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6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顾国林为上海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免去李梅的上海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杨路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免去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胡曙光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任湧飞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宋航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免去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糜世峰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赵敏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傅佐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马全耀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澹台仁毅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铮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倪知良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任命吕晓华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周瑞忠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刘登恒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吕晓华的上海海事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贝永虎为上海市青东农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命王洋为上海市四岔河农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张爱菁的上海市四岔河农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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