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表彰刘子歌等52名运动员、教练员、科研人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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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发〔2008〕36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刘子歌等52名运动员、教练员、科研人员的决定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在第二十九届北京奥运会上,上海有66名运动员、20名教练员入选中国体育代表团,参加奥运会19个大项、23个分项的比赛,共夺得4.5枚金牌、3枚银牌、10枚铜牌,4人次打破3项世界纪录,创造了上海选手参加奥运会的历史最好成绩。同时,上海运动员在奥运赛场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实现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的参赛目标。
为表彰在本届奥运会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上海运动员、教练员、科研人员,市政府决定:
一、授予运动员刘子歌、吴敏霞、王励勤、火亮、邹市明,教练员金炜、张传良上海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二、给予运动员庞佳颖、朱倩蔚、程晖、马蕴雯、孙晔、孙萩亭、胡斌渊、徐莉佳、黄雪辰,教练员王跃舫、施之皓、徐惠琴、潘佳章、刘小马记一等功一次;
三、给予运动员王磊、朱颖文、费逢吉、徐妍玮、唐奕、钱震华、方颖超、任琦、沈琼、张颖、袁帆、浦玮、徐媛、王旻、曲日东、张爱、吴雯绢、谭瑛、何翌、金迪、周意男、刘炜、张力、张玉峰、姚明,教练员张民宪、张斌、陈勤、陶桦,科研人员郑闽生、钱风雷记二等功一次。
希望全市体育健儿向中国体育代表团和上述受表彰的运动员、教练员、科研人员学习,进一步弘扬振兴中华体育精神和奥林匹克精神,继续刻苦训练,不断提高竞技水平,争取在明年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上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希望全市各行各业以中国体育代表团和上述受表彰的运动员、教练员、科研人员为榜样,勇于攻坚克难,做好各项工作,为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而努力奋斗。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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