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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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发〔2011〕5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制订的《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1年-2013年)近几年来,本市通过实施第一轮、第二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公共卫生的基础设施、设备等硬件条件明显改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突发事件处置水平等内涵素质有效提升,市民的健康水平显著提高。2010年,本市户籍人口期望寿命达8213岁,创历史新高;包括外来人员在内的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9.61/10万,为历史最低;婴儿死亡率为5.97‰。以上三项主要健康指标均达到或接近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169.70/10万,连续14年维持历史较低水平。

但是,上海作为国际化特大型城市,公共卫生体系发展尚不平衡,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与城市发展对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的迫切要求,与达到国内一流、亚洲领先、国际先进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的愿景目标仍有差距。特别是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更为科学、高效、快速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手段。2011年-2013年将是上海“十二五”建设的关键时期,是加快推进“四个中心”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本市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并存。为紧紧抓住经济社会的发展机遇,积极谋划和实现本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新一轮发展蓝图,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切实保障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公平性和可及性,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合理需求为导向,针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主要的、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加快调整公共卫生资源布局、完善公共卫生服务模式、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健全公共卫生保障制度,探索符合科学规律的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方式,促进本市公共卫生体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各级政府的公共卫生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提高社会和公众对疾病防治规律的认识,加强公共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内涵建设,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公共卫生的良好氛围。

2.坚持聚焦热点,惠民利民。密切关注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公共卫生热点问题和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探索和推广经济、有效、适宜的疾病干预措施,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保障居民身心健康。

3.坚持科学引领,持续发展。结合上海国际化特大型城市的特征,围绕本市重大疾病预防与控制,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技术研究与攻关,打造符合特大型城市需求的学科人才队伍和技术平台,增强公共卫生体系的发展后劲。

4.坚持完善体制,提高效能。切实理顺公共卫生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公共卫生服务的不同特点,全面实施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建立科学的公共卫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效能,加强循证公共卫生决策。

(三)总体目标

贯彻国家、本市“十二五”卫生改革和发展规划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按照国家公共卫生服务的总体要求,瞄准国际最先进的公共卫生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以“均衡、协调、深化、完善”为主线,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提升公共卫生科技含量,使本市公共卫生服务的强项建设更强、更优,弱项建设更快、更实,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硬件和软件综合实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效率。到2013年末,基本实现疾病干预科学有效、健康管理自主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质均等的目标,建成具有国际水平、体现上海特色、满足社会需求,与上海国际化特大型城市相匹配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以均衡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基础建设。对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和相关要求,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薄弱领域和环节的统筹规划和建设。重点建设和完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口腔病防治、眼病防治等薄弱领域基层防治网络,切实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口腔病防治、眼病防治等基层公共卫生专业机构的设施条件,为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建成并启用市妇幼保健中心,完善妇幼保健机构发展和网络功能建设,实现妇幼机构、网络、功能重组的发展目标。完善公众健康教育场所规划建设,加快筹建上海市健康教育中心。改善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用房和条件。

2.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关注日益严重的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加强躯体疾病就诊者、职场人群、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建立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性医院到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一体化心理健康服务模式,探索“点-线-面”结合的心理健康服务组织体系。加强社区精神康复机构内涵建设,创建15家日间康复机构示范点。改善精神卫生机构传染科的环境和设施,为精神疾病伴传染性疾病的患者提供良好的康复治疗。

3.加强职业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行规范、质量优良”的职业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职业卫生服务资源,完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准入标准,健全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建立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基地,完善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机制,加强重点职业病的研究,建立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健康。

4.加强采供血服务网络建设。完善本市现场血液募集体系建设,加快流动采血车、献血屋的建设,为献血者提供便捷舒适的条件。加大现场献血的宣传力度,提升市民单次献血400毫升的意愿和比例,促进公民献血模式的转变。加强血液质量和安全管理,提高采供血和血液制品的安全性。

5.促进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重点传染病防控。深化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工作,大力推进中医康复、慢性病防治、中医健康教育,试点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示范基地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二)以科学防控为目标,切实提升公共卫生监测、预警和应急应对能力

1.深化传染病防控体系建设。完善本市病原微生物监测和检测体系,建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多病原微生物、化学物毒性检测平台,建立以医疗机构为基础的传染病症状-疾病-病原体主动监测网络,提升病原微生物监测和检测能力。加快筹建中国热带病防治研究中心,开展重点热带病病原和媒介的基础研究,建设热带病监测和预警重点实验室。加强市、区县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能力、监测网络和诊治能力建设,在基础研究、实验室检测、临床诊治等方面形成优势。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工作,制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标准和办法。

2.加强卫生监督预警和干预。重点围绕卫生服务质量、饮用水卫生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卫生监督预警。强化卫生服务质量监控,构建医疗执业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和完善从水源到居民水龙头的全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控体系,全面掌握本市生活饮用水现状和变化趋势,及时发现各类风险隐患,加强重点环节监管,进一步提高本市生活饮用水水质,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3.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应对网络。进一步完善本市专科急救区域性布局和规范化建设,增设1个儿童创伤急救中心、2个郊区创伤急救中心。建成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传染病救治网络指挥中心,与市应急指挥中心联网,实现突发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救治一体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传染病疫情控制和救治能力。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院前院内急救的无缝连接和院内急救联动机制建设,建立全市脑卒中规范化预防和救治体系,打造本市急性卒中60分钟救治网络。

4.加强卫生应急处置保障。建设市级医疗卫生应急物质储备、保障和培训基地,保障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资源调配。新建虹桥警务航空急救分站,探索建立“120”与“110”警务联动机制,进一步改善市、区县急救分站的硬件条件,加强急救队伍的能力储备。建设“上海市应急医疗救援队”移动医院,完善市核化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建设,进一步加强本市应对各种灾难等突发事件的空中、现场救援能力储备和保障。

5.建设不同层次的学科和人才队伍。根据特大型城市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建设与本市公共卫生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学科和人才队伍。围绕重大疾病预防与控制,瞄准国际最先进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建设循证公共卫生与卫生经济学、食品与营养卫生学等公共卫生重点学科,提升学科建设国际化水平。加强薄弱和重要领域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实施20名公共卫生人才海外进修计划。重点培养30名公共卫生各学科领域带头人,打造一支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层次公共卫生专家队伍。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开展全市基层公共卫生人员培训。建立完善以贡献度、学术水平、公共卫生实践情况等为核心的科学合理的公共卫生学科与人才评价指标体系。

(三)以服务需求为导向,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卫生服务需要

1.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建立全人群健康素养监测指标体系和网络,探索全人群健康素养综合干预模式。建立健康教育传播资料库及网络平台,针对不同人群特点,探索开展健康信息的网络、数字电视等新媒体传播渠道和方式,打造权威、规范、高水平的健康教育团队和咨询平台,为居民提供正确、实时、实用、便捷的健康知识和信息咨询服务。加强慢性病人的健康管理,创建国家省市级重点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市,有效控制慢性病相关社会和个体危险因素,减少和控制慢性病的发生与发展,最大限度降低慢性病造成的危害。关注天气事件和大气环境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开展主要气象相关疾病的预防服务体系建设。拓展“胡锦华健康教育工作室”工作内涵,加快健康教育学科建设。

2.优化妇幼保健和生殖健康服务。加快出生缺陷三级预防适宜技术与管理模式的试点和推进。探索建立婚前、孕前保健相结合的一级预防模式。推广应用孕产期适宜的保健和干预技术,进一步优化孕产期保健服务模式。完善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管理网络和规范,重点加强早孕期唐氏综合症的筛查和诊断。进一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能力和水平,适时扩大疾病筛查病种,建立信息化管理和服务网络。逐步建立和规范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泌尿系统疾病和视力障碍等本市常见出生缺陷的筛查、诊断和管理体系。建立儿童生长发育综合评价标准与体系,全面提升本市儿童系统保健水平。加强妇幼保健和生殖健康基础研究,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市生殖与优生技术中心。开展基于社区的胎儿生长发育环境相关因素监测,及早发现出生缺陷高危因素,制定预防干预措施。

3.加大学校卫生工作力度。优化“医生进学校”医教结合学校卫生工作模式,全面加强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健康状况与影响因素综合动态监测与干预。开展儿童龋齿高危人群窝沟封闭服务。开展学龄儿童近视综合防治,健全学龄儿童屈光发育档案体系。加强意外伤害、肥胖、孤独症、心理卫生等严重影响儿童和青少年身心健康疾病的预防和干预,探索建立儿童意外伤害防治体系、学生超重肥胖群体综合管理和干预优化模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模式,开展少女保健与意外妊娠三级干预,促进学生体质和心理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4.关注老年人群和外来人口公共卫生问题。聚焦老年人群、外来人口等群体生存环境和健康状况,开展老年人群的健康状况和护理需求调查分析,探索由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组成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和老年护理分级管理模式。为千名贫困老年人提供全口义齿免费修复服务。探索完善新生代农民工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和形式。

(四)以规范管理为抓手,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1.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机制。加强公共卫生规范化管理,促进公共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和法制化建设。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和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公共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和任务,落实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政策,建立以项目完成的质量和数量为基础的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2.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能力。合理确定各级各类专业预防保健机构的功能定位,明确职责任务,建立科学的公共卫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实施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加强公共卫生信息规范化建设,促进市、区县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的有效整合和资源共享。规范和完善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管理,明确项目实施要求,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督导和评估。进一步健全项目监管机制,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和考核,切实提升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建设项目

(一)技术平台和中心重点建设项目

立足上海,辐射长三角,服务全国,使强项更强,达到国际或亚洲一流水平。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综合业务楼(二期)建设

2.突发事件医疗卫生现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3.病原微生物综合检测及化学物毒性检测与健康风险评估平台

4.艾滋病检测确证网络建设

5.结核病检测诊断网络建设

6.急救分站标准化建设和新建虹桥警务航空急救分站

7.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传染病救治网络指挥中心

8.医疗急救中心网络建设

9.上海市生殖与优生技术中心建设

10.市精神卫生中心传染科建设

11.中国热带病防治研究中心建设(包括:监测和预警实验室、急性虫媒传染病检测实验室、寄生虫病诊断检测中心)

12.儿童意外伤害防治体系建设

13.市艾滋病定点诊疗机构建设(市艾滋病诊疗中心)

(二)公共卫生惠民服务项目

为妇女、儿童、老年及贫困人群提供公共卫生公益实事服务,解决其健康和保健中的实际问题,提高生命和生活质量。

14.贫困老年人全口义齿免费修复

15.儿童近视综合防治

16.数字化健康教育和健康教育资料库建设

17.孕产期保健适宜技术与模式推广应用

18.脑血管病急救网络暨脑卒中规范化预防与救治体系建设

(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项目

针对当前社会和大众关注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和影响市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加强弱项研究与建设,完善技术规范和标准,开展监测与研究,探索实施有效干预措施。

19.耐多药结核病预防控制

20.梅毒预防与控制

21.创建国家省市级重点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市

22.上海地区主要气象相关疾病的预报服务体系建设

23.全人群健康素养监测和干预

24.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示范基地建设

25.可持续发展的妇幼卫生管理体系和行动策略

26.出生缺陷综合预防(包括婚前保健与孕前保健相结合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服务,胎儿生长发育环境相关因素监测与干预,唐氏综合症产前筛查技术实施与评估,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系统管理)

27.新生儿疾病筛查和预防(包括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与评估、婴幼儿发育性髋关节发育不良的早期筛查、婴幼儿视力筛查网络建设、先天性泌尿系统疾病的筛查预防网络建设)

28.儿童生长发育综合评价标准与评价体系

29.少女保健与意外妊娠三级干预

30.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

31.社区精神康复机构内涵建设

32.儿童孤独症防治

33.“医生进学校”医教结合学校卫生工作模式优化

34.学生超重和肥胖群体干预的优化实践

35.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健康状况与影响因素动态监测与干预

36.职业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建设

37.医疗质量安全监控

38.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鉴定标准化建设

39.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预警及监督体系优化建设

40.现场血液募集体系优化建设

41.传染病消毒技术标准与规范

42.院前院内急救的无缝连接和院内急救的联动机制建设

43.老年护理需求分级与保险制度研究

(四)公共卫生学科与人才项目

44.公共卫生学科与人才建设

45.基层公共卫生人员培训

(五)公共卫生管理与评估项目

46.公共卫生绩效考核评估标准和评估体系研究

47.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管理与评估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及其卫生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纳入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各区县政府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体系,在确保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市级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上,制定辖区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和重点建设项目,保障建设经费。各级卫生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领导责任制。对未按要求落实措施和完成任务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的领导责任。

(二)加强协调,健全机制。各级政府要强化大公共卫生意识,切实发挥公共卫生联席会议功能,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的社会支持系统。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将其纳入日常管理,结合公共卫生领域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研究制订相应的保障政策,及时协调、解决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和问题,确保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的按期完成。

(三)强化督导,规范管理。各级卫生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实施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申请、项目实施、中期评估及终末评估等工作流程开展项目管理。要定期组织开展项目督导,特别是要加强对项目执行进度、经费管理、经费使用效率和目标效益完成情况的督查。加大项目外部评估力度,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完成质量。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开展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宣传教育,建立健全调动全社会人力、物力和财力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效机制,鼓励社会资源参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主动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宣传力度,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全社会对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规律的认识,营造全社会重视公共卫生、参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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