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建设健康城市2012年-2014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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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发〔2011〕67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2012年-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2012年-2014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2012年-2014年行动计划

自2003年起,本市积极响应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倡导,在我国特大型城市中率先启动并持续推进建设健康城市行动。尤其是最近3年,各区县、部门和单位抓住举办上海世博会的契机,广泛深入开展城乡爱国卫生清洁家园活动,全面推进健康场所建设,大力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促进了社会、环境和人群的健康协调发展,城市环境卫生面貌和管理水平显著改善,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历史较低水平,市民健康自我管理技能和健康素养不断提升。2010年,本市获卫生部颁发的全国唯一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先进单位金奖”,并成功地实现首届“无烟世博会”目标。

但有关监测调查表明,危害本市各类人群健康的因素依然不可低估,特别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主要死因,其发病率逐年上升且发病人群呈年轻化趋势。医学研究证明,健康问题只通过医疗服务不能全部解决,需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通过改变环境和个人行为来达到预防疾病的目的。因此,从生活方式入手,干预影响人群健康的危害因素,是当前和今后本市建设健康城市行动的重要任务,这也符合本市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根本要求。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上海市健康促进规划(2011-2020年)》的实施要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继续完善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动员、市民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机制和体系,进一步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逐步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和环境健康水平,促进人与环境、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民参与。依托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的社会动员平台,充分整合各职能部门和专业机构的行政资源与技术资源,不断创新协作联动形式,培育全民参与机制。

(二)以人为本,健康至上,和谐发展。坚持问题导向与需求导向相结合,运用科学干预措施,控制相关健康危险因素,满足市民基本健康需求,解决好突出公共健康问题。

(三)聚焦重点,服务大局,整体推进。把握影响不同地区、领域和人群的突出健康问题,科学决策,专项破题,提升项目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对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整体推进作用。

三、具体任务

(一)人人健康膳食行动

全面普及合理膳食理念,指导市民科学调整膳食结构、均衡摄入食物能量。提高市民对每人每日油盐摄入量(盐≤6克、油≤25克)等健康知识的知晓率,改善市民日常饮食油盐摄入状况。对幼儿园、学校、医院和各类单位食堂从业人员开展系统的合理膳食知识培训,推广适宜的油盐控制措施,鼓励使用符合合理膳食要求的“健康菜谱”。引导食品加工企业在食品外包装上加注“营养标签”,倡导和试点指导部分有条件的食品加工企业探索生产低盐、低脂食品。

加大食品安全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根据国家《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分层次、分类别对食品加工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法制教育,增强食品加工企业“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观念。依托相关专业院校和社区学校等社会教育机构,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进乡村、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宣传覆盖率;进一步普及相关监管法规政策和“食品安全五要点”(即保持清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注意存放、材料安全)等食品安全知识,努力提升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

牵头部门: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健促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作部门:市卫生局、市教委、市盐务局、市质量技监局、市商务委、市餐饮行业协会、市健康促进协会。

(二)人人控烟限酒行动

根据卫生部和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广泛宣传烟草危害和被动吸烟危害,重点加强对未成年人、女性等人群的烟草危害教育,从源头上遏制新吸烟者的产生,指导科学戒烟,逐步降低吸烟率。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依法控烟机制,推动中小学校等法定禁烟场所实现全面无烟,着力加强对娱乐、餐饮、网吧等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控烟监管力度。促进各类国家机关和公共事务机构稳步推进控烟活动。加强控烟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对服务类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控烟技能指导,依托社会监督作用,改善公共场所控烟状况。不断完善控烟科学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城市控烟状况。借鉴“无烟世博”经验,在本市举办各类重大活动期间,全面遵守WHO提出的《无烟草无烟雾大型活动的实施建议》。

把预防酗酒、严禁酒后驾车纳入公众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倡导广大市民不过度饮酒;加强“饮酒与健康”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提高对过度饮酒危害性的知晓率。

牵头部门:市健促办。

协作部门: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委、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文广影视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工商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控烟协会、市健康促进协会。

(三)人人科学健身行动

大力普及科学健身、控制体重的理念和知识,进一步推动每天锻炼1小时、人人学会游泳、阳光体育及大联赛广泛开展,积极营造“天天运动,人人健康”、“体育生活化”的体育健身社会氛围。支持民间体育组织发展,培育社会体育指导员,发挥其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促进和指导作用,动员吸引广大市民坚持参加各类体育锻炼和健身拳操活动。倡导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定期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全民健身竞赛活动,重点推广广播操和工间操,并做到在职职工每人每周参加一次以上体育健身锻炼,每年参加一次以上体质测试,掌握一项以上科学的体育健身锻炼方式。中小学校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锻活动不少于1小时,其他各类学校要从教学制度设计等方面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体锻活动。

倡导将慢行交通理念融入市政建设,推动学校体育场所在非教学时间对社会开放。坚持实施全民健身设施工程,继续在全市大型公园、绿地和居住区建设具有一定标准、符合市民健身需求的健康步道,加大社区百姓健身房建设以及游泳池、体质监测中心等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

牵头部门:市体育局、市健促办。

协作部门:市教委、市总工会、市卫生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建设交通委、市文广影视局。

(四)人人愉悦身心行动

依托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推广、健康场所建设和市民健康自我管理活动等三大载体,建立健全社区、单位和学校心理健康指导网络,培养心理健康指导的专业人才,培育经过严格资质认证的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分人群、分层次、分区域开展市民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教育,指导帮助其掌握基本的心理调节方法。特别是通过组织专家编写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型指导手册、开发利用各类针对不同人群的心理健康知识科普读物和影像制品,探索开展人际沟通技巧与问题解决技巧训练等实用项目,着重提高市民对心理健康相关知识的知晓率,有效控制不良情绪对健康的影响。指导学校建立和完善三级心理健康干预机制,通过家、校合作,加强对全体师生包括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有效预防学生因学业压力等心理问题引发的相关危机事件的发生。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市健促办。

协作部门:市总工会、市教委。

(五)人人清洁家园行动

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继续巩固和发展以国家卫生区(镇)创建为重点的各级各类卫生创建成果。坚持城乡并重、联动发展,聚焦城乡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环境卫生热点、难点问题,以每月15日“环境清洁日”活动、周四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为载体,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开展以治脏治乱为切入点的环境清洁活动,切实改善群众生活工作环境。结合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病媒生物日常防制,统一组织季节性病媒生物防控工作的开展,努力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不断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有效控制和降低病媒生物密度,保障市民身体健康。

牵头部门:市健促办。

协作部门:市绿化市容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文明办、市志愿者协会、市健康促进协会。

四、重点项目

(一)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建设

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总体方案(2007-2015年)》的要求,在深化场所健康促进的基础上,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建设活动。通过推进示范建设,优化地区公共卫生政策,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的可及性、公平性和均衡性,有效提升全人群对合理膳食、控烟限酒、适量运动和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科学求医、防止药物不合理使用等日常保健核心知识的“知、信、行”水平,有效控制全人群的慢病主要危险因素。特别是在规范以抗菌药物使用为重点的各类用药行为的过程中,坚持从药物流通和使用环节入手,通过加强管理、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努力从源头上控制各类不科学、不合理的用药行为。

在此基础上,分别以妇幼、老年、在职中青年人群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活动,全面提升上述各类人群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做好孕前健康检查和孕产妇干预服务、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筛查和多年龄段儿童的免疫接种、健康体检等系统保健工作。提供妇女保健技术指导,提高妇女身心健康和社会适应水平。培养老年人群的健康生活方式,开展老人健康体检,疏导心理健康问题,推广适宜的健身操,培训应急求救技能。鼓励各类单位以控制在职员工健康危害因素为重点,每年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制定并落实有力的健康支持政策,帮助员工改善健康状况。

通过3年的努力,使全市已经命名的国家卫生区(镇)全面达到示范建设的各项标准和要求,并力争建成一批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建设中全面达标的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餐厅(食堂)等,努力提升各类人群的健康相关指标。

(二)健康传播活动系统建设

加强健康促进志愿者队伍建设,使其能够较好地利用各种健康传播手段和载体,带动更多人群参与和受益于场所健康促进活动。市和区县每年有计划、按要求开设具有一定规模的“健康大讲堂”,兼顾健康知识普及的系统化和受众定位的细分化。结合区情民俗特点,探索开发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通俗易懂的“健康故事”方言讲座形式,积极打造本地区面向社区群众的普及型健康教育特色品牌。同时,鼓励各地区、单位根据实际能力在相应的范围和人群中开发集实用功能和健康教育功能于一体的健康支持工具和健康知识宣传品。继续加大以规范公共健康行为、树立公共健康意识为主要内容的公益传播活动的力度,通过精心设计制作并广泛投放户外、平面和视频等各种形式的公益广告,强化健康传播效果。

通过3年的努力,培育一支人群相对固定、职责任务明确的健康促进志愿者队伍;形成百名专家、千场讲座、百万听众的健康大讲堂传授规模;开发一批创意独特的健康支持工具和实用宣传品;推出一批深受群众喜爱、传播理念明确的健康公益广告或宣传短片。

(三)社区健康自我管理活动拓展建设

各级政府尽可能把培育和发展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列为实事工程(项目),切实加以推进;帮助更多的社区人群通过专业指导、同伴互助、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小组活动形式,熟练掌握和自主运用健康自我管理知识与技能,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减少疾病困扰。整合运用各类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专业师资力量,通过系统培训,强化健康自我管理小组组长(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和社区指导医生的能力建设,建立一支社区健康自我管理活动的骨干队伍。根据不同社区面临的主要健康问题和市民健康需求,探索拓展社区健康自我管理活动的参与对象以及内涵和效果,鼓励组员在系统接受健康自我管理核心知识培训并掌握基本技能后自由结伴活动,交流分享健康自我管理技能和健康生活感受。倡导以社区学校为平台,在各类社区文体团队和其他组织中开展健康自我管理基本知识和方法的学习培训。

通过3年的努力,确保社区健康自我管理小组数量稳中有升、人员有进有出、受益总人数在目前基础上翻一番(累积达到40万人);同时积极培育一批健康自我管理小组示范点,通过其经验积累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全市社区人群健康自我管理水平得到整体提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合力机制

各级政府要提高对建设健康城市行动的重视程度,把建设健康城市行动纳入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夯实基础、循序渐进。各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优化决策,落实措施、切实推进。各级健康促进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完善条块联动、部门协作的合力推进机制。各区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建设健康城市行动,根据本行动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配套措施和支持性政策。

(二)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专业素养

各级健康促进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要加强相关业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能力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注重健康促进实务研究和学术理论研究相结合,提升自身的健康促进能力。要加强与各类高校、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的合作,鼓励各区县把健康促进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与社区项目实践相结合,提升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的科学管理水平。大力引入预防医学、社会学、心理学、营养学、法学以及城市规划等相关学科和领域的专家,加快建立市、区县两级建设健康城市行动专家库和优秀专业人才库,使其成为指导健康促进具体项目开展的核心力量。

(三)加强社会动员,营造支持环境

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和专业媒体的健康科普作用,积极运用新的传播介质、传播技术和传播手段,引导社会公众以各种方式支持、参与建设健康城市行动。抓住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全民健身日和各类慢性病重点关注日以及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周和爱国卫生月等活动的契机,大力开展面向全社会成员的健康公益宣传活动,动员全体市民采取有效的措施和行动,管好自身健康,关注他人健康,养成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等健康的公共卫生行为,维护城市环境健康。依托精神文明建设,在社区、单位培育发展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志愿者队伍,并注重志愿者的健康促进能力培养和激励机制建设,努力打造有效的、可持续的健康促进社会支持环境。

(四)加强绩效评估,优化决策效果

要建立市民健康需求信息收集、分析制度,定期把群众关心和迫切需要的健康服务等问题汇集起来,并加以研判分析,找准工作的落脚点和着力点;建立健康促进部门与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场所的定期沟通机制,建立针对性较强的动态监测和反馈机制,及时捕捉热点与难点,适当调整策略和方向;不断调整和优化健康城市建设的绩效评估机制,在客观掌握工作效果的同时,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为健康促进公共决策找准可靠依据和目标定位,从而真正实现建设健康城市行动的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发展。

(五)加强合作交流,发挥引领作用

要依托WHO在上海建立的健康城市合作中心这一工作平台,注重吸收借鉴国际国内健康城市建设的成功经验和适宜技术,不断提高本市健康促进工作的水平。同时,发挥健康城市合作中心在WHO与国内健康城市间的纽带作用,通过建立健康城市合作中心技术合作网络,加强本市与国内健康促进先进城市(地区)的联络与技术合作交流,逐步在国内培育建立起健康城市技术合作网络,并面向国内外地区,开展多种活动形式的城市健康促进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附件: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2012年-2014年行动计划工作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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