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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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发〔2014〕8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人武部,市政府各委、办、局,驻沪三军、武警部队各大单位:

201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元旦春节期间,本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部队要继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继续学习和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新要求,积极倡导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良好风尚,积极解决驻军和广大优抚对象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本市双拥工作整体水平,为本市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服务军事斗争准备作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推进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

本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部队要深入领会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指示精神,引导广大军民充分认识做好双拥工作对于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意义,有效激发广大人民的爱国拥军热情。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介、各级各类双拥和国防教育基地的作用,大力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广泛宣传各类双拥模范(先进)的典型事迹,不断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扩大国防教育和双拥工作的社会影响;大力宣传我党我军光荣传统,结合各类双拥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推进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浓厚氛围。

二、切实搞好“双拥在基层”活动,积极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

本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部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推动上海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聚焦部队能打仗、打胜仗,进一步推进军地在科技成果、人才、资金、信息等方面的交流融合,努力实现地方发展与国防建设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良性互动,不断提高军地协同应急能力。要积极规划、开展好“双拥在基层”活动,大力支持部队训练演习、军事工程、营院设施、文化教育、后勤保障、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积极探索、破解驻军官兵和本市优抚对象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贯彻落实国家颁发的《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以及本市相关实施细则等,细化完善制度措施;结合“关爱功臣”活动的开展,继续做好上门张贴“光荣人家”工作。军地双方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简朴、务实”的原则,开展军政军民联谊、联欢、走访慰问等活动,营造祥和、欢乐、喜庆的节日氛围,增进了解,加深感情,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各级工、青、妇组织和民兵组织要发动团员青年、妇女、民兵和职工在双拥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积极主动地为子弟兵和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

驻沪三军、武警部队要大力弘扬我军优良传统,积极开展拥政爱民工作,拓展军民“三同”活动,继续推进“军徽映夕阳”、“军徽照晨曦”等爱民助民惠民活动,支持驻地公益事业,关爱驻地重点优抚对象,帮助驻地困难群众。要在军地、军民交往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军人道德;支援地方重点工程建设、参加重大灾害抢险救援,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积极参与驻地平安创建活动,配合地方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驻地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支持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各部队、各区县人武部要加强对部队执行群众纪律情况和外出军人、军车的检查监督,树立人民军队“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

三、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双拥法规政策

军地双方要本着“重在平时、重在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创建工作,切实把创建的重点放在破解双拥工作的瓶颈问题上,放在为广大官兵和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点的工作实效上,放在加强对基层双拥工作监督指导和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上,推动上海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本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和本市的双拥法规政策,检查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搞好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和生活保障,旅游观瞻场所对军人优先优惠,落实部队及军人家属涉法维权等,切实解除军人的后顾之忧;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双拥工作,努力实现政府搭台、军地互动、全民参与的双拥工作模式,为双拥工作奠定更加坚实的群众基础。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警备区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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