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海上搜寻救助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字号:

沪府规〔2018〕1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海上搜寻救助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2013年7月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海上搜寻救助管理办法》(沪府发〔2013〕51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9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