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同意将上海电机学院等学校划转市教委管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3-08-27

字号:

沪府〔2013〕8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上海电机学院等7所学校划转市教委管理的批复

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编办:

沪教委发〔2013〕142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将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卫生学校)、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上海电子工业学校、上海市工艺美术学校等7所学校的隶属关系划转至市教委,由市教委负责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2日

分享: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