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奉浦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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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2016〕6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奉浦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奉贤区人民政府:

沪奉府〔2016〕69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设立奉浦街道办事处。现批复如下:

奉浦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范围东至S4沪金高速公路;南至浦南运河;西边界沿横泾港向北,至淀港转沪杭公路,至程普路转环城西路,再沿奉浦大道至竹港以北;北至西渡街道发展村和金港村村界。南桥镇行政区域范围则作相应调整。奉浦街道办事处驻地为奉浦大道111号。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规定及时勘定。调整中,要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要优化区域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时,明确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镇级集体资产权益,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真正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利益。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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