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富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7·19”较大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字号:

沪府〔2016〕7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富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7·19”较大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市安全监管局:

沪安监〔2016〕40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富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7·19”较大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请督促有关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落实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防范措施,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有效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8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