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上海市政协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2020-03-26 来源:市政府建议提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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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承办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沪府办〔2018〕70号)和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精神,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交办方式,确保按时办结。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今年全市办理工作会议不再集中召开。市“两会”期间的建议提案,以本通知印发之日为正式交办日期,各承办单位要及时接收,按照规定抓紧办理。考虑到疫情防控情况,如按期办理确有困难,主办单位可自正式交办之日起6个月内答复提出人;会办单位要及时与主办单位沟通,在不影响答复的前提下,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市“两会”闭会、疫情防控期间的建议提案,办理期限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聚焦重点难点。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切实落实单位负责人、处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责任制,进一步分解细化办理任务,促进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主办、会办单位要主动跨前担当,积极协同,对已交办的建议提案,原则上不再进行退办和改办。对涉及当前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做好“六稳”工作等时效性较强的建议提案,要抓紧研究,及时办复。对有关实施“三大任务、一大平台”、建设“五个中心”、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改善民生等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或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建议提案,要组织力量重点研究,实现办理与业务工作同谋划、齐推进。

  三、优化工作环节,提升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要把加强调查研究作为提升办理质量的重要手段,深入了解背景情况,把握问题实质,发现关键症结,有针对性地提出务实管用的办理措施或方案。要采取多种沟通方式,积极依托网上办理系统和电子邮件、微信等平台,提高沟通的及时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复文质量,稳妥有序做好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公开工作,并通过“上海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交流办理经验、放大典型案例的示范带动效应。健全办理承诺事项清单,持续抓好跟踪落实,为组织开展届中“回头看”工作打好基础。

  各承办单位要结合实际,合理调配力量,统筹安排节点和计划,以扎实有效的办理工作,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关切,为圆满完成年度办理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上海市政协办公厅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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