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力推进上海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国家海洋督察组完成上海第一阶段督察进驻工作

发布日期: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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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海市委、市政府和上海各区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调阅资料、现场核查、工作谈话、梳理总结等相关督察环节,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三组)12月16日正式结束在上海的第一阶段督察进驻工作。

  督察组指出,上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此次国家海洋督察工作,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主动对接、积极配合,认真落实督察组各项工作要求,建立机制、边督边改、工作有序,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人民群众满意度高。

  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三组)于11月17日至12月16日对上海开展围填海专项督察。在此期间,先后下沉督察上海浦东、崇明、奉贤、宝山、金山等沿海五区。

  进驻一个月来,督察组共制发提供说明及资料清单19份,接收资料1544份,审阅各类卷宗材料1934卷;发出谈话通知书20份,制作谈话笔录20份;同时,督察组对23个项目下沉实地现场核查,并组织执法飞机、船舶、车辆对奉贤区重点海域开展了“海陆空”立体巡查。

  督察期间,督察组共接到群众来电91个,举报来信7件,经梳理分析,向上海转办有效举报件共14个,内容主要涉及围填海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渔业等问题。上海高度重视国家海洋督察工作,对于督察组转办的举报件,上海各沿海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扎实抓好问题核查和整改落实,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发现的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计划,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依法依规解决。

  按照工作要求,上海已按时将全部举报件的处理情况向督察组进行反馈。同时,各沿海区政府、相关部门把握国家海洋督察的契机,进一步推动规范用海、依法用海、科技兴海、集约用海,有力推进了上海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海洋资源更高水平地开发利用。

  据悉,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三组)设立的电话、信件举报途径已于12月16日20时关闭。对于进驻结束后收到的、群众在规定时间寄出的举报信件,督察组仍会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被督察地方转办,并督促地方及时进行整改,努力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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