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2022年第一季度检查情况通报 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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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本市政府网站2022年第一季度检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目前,我市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政府网站共有67家,其中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市政府部门网站共62家,市政府部门下属子网站4家,管委会网站1家。

  今年1月-3月,共对全市政府网站开展两批次全覆盖检查,共计136次,总合格率为98.5%。其中,区政府门户网站合格率为96.9%;市政府部门网站合格率为98.9%;市政府部门子网站合格率为100%。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政府网站安全扫描,检查结果显示,62家网站安全情况良好,5家网站存在安全漏洞,存在安全漏洞的网站已进行安全加固整改。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建议意见处理情况。1月1日至3月22日,我市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共收到网民意见留言共280条,规定时限内办结率为100%。

  (二)存在问题

  1.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网站子栏目更新不及时,存在个别空白栏目,用词不规范等问题。如嘉定区人民政府网站、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网站。

  2.网站可用性亟待提高。个别网站仍然存在错链、网站标识、标签缺失等问题。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网站。

  3.从“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情况来看,主要问题是“一网通办”栏目相关功能无法使用、内容无法访问和内容不准确。个别网站未实现全网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标识。

  (三)下一步工作

  1. 加强网站内容建设。进一步完善网站信息发布机制,确保各级栏目内容及时更新,表述准确规范。重点对专题栏目、信息公开栏目、检索页面等加强自查,及时整改完善。

  2. 进一步提升网站可用性。加强全站运维质量管理,把错链、标识、标签等扫描作为常规检查任务,发现一条解决一条,确保网站正常运行。

  3. 规范网站建设管理。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本市政府网站检查指标,切实做好网站信息内容和功能建设,加强集约化整合与个性化内容的统筹协调,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

  附件:

  1. 抽查评分较高的政府门户网站名单

  2. 1个工作日内在线答复留言的政府门户网站名单

  附件1

  抽查评分较高的政府门户网站名单

分  值

网 站 名 称

超过120分

(3个)

杨浦区人民政府、闵行区人民政府、崇明区人民政府

110—120分

(8个)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静安区人民政府、徐汇区人民政府、普陀区人民政府、宝山区人民政府、嘉定区人民政府、金山区人民政府、青浦区人民政府

100—109分

(10个)

区政府

门户网站

(3个)

黄浦区人民政府、长宁区人民政府、松江区人民政府

部门

门户网站

(7个)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审计局、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注:结果取自两次普查平均值。

  附件2

  1个工作日内在线答复留言的政府门户网站名单

类  型

网 站 名 称

区政府

门户网站

(12个)

黄浦区人民政府、徐汇区人民政府、普陀区人民政府、虹口区人民政府、杨浦区人民政府、宝山区人民政府、闵行区人民政府、嘉定区人民政府、金山区人民政府、松江区人民政府、青浦区人民政府、崇明区人民政府

部门

门户网站

(22个)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审计局、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上海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二、本市政务新媒体2022年第一季度检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第一季度,在去年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与机制建设及账号核查补报等工作基础上,我市采取技术和人工相结合方式,对本市目前开设的1935个政务新媒体账号中的420个账号进行了抽查。此次抽查,除对16个区政府及各市级部门367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普查外,还对前一阶段重点整治过程中发现问题的53个账号进行了复查,抽查数量超过国务院办公厅规定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总数10%以上的要求。经复核,此次检查发现存在更新不及时问题的政务新媒体账号14个,已全部按照要求落实整改。未发现存在安全、泄密严重事故等情况,总体运行正常。

  (二)主要问题

  此次抽查中发现,个别市级账号和区属账号存在更新不及时(详表附后)等问题。

  政务微信账号“投资长兴”“上海公安人口管理”“金汇社会治理”“奉贤微治理”,政务微博账号“警民直通车-社区安全站”“上海民防发布”“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松江民政”,政务头条号“上海民防”,政务企鹅号“上海交通”,抖音政务号“上海网警”“Lujiazui_FC”“杨浦文旅”“奉贤绿化市容”等14个账号在监测时间点前两周没有更新。

  同时,部分政务新媒体在与网友互动回应过程中,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如回复速度较慢、回复内容较为单一等,这些都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与监管机制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贯彻常态化监管要求,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政务服务、互动交流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二是规范报送系统运维。持续做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相关管理检查工作,加强与各区、各部门联系沟通,定期对系统内账号进行梳理、核查,严格执行新增账号分级备案制度,确应纳入报送系统的及时动态补报,不应纳入的按程序上报国办进行删除。同时,强化各平台运维责任,实施“问题”账号滚动监测,重点关注同步更新不到位、运营管理有空白等问题,对确属无力维护的坚决关停注销,消除“僵尸”“空壳”隐患,确保政务新媒体系统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三是严格考核结果运用。针对本次检查中存在的账号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将继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安排专人定期巡查,对存在问题的账号主管单位,在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核中按照规定给予扣分处理。同时,持续开展政务新媒体账号月度抽查,通过加强日常提醒、定期抽检、内部通报等方式,督促各政务新媒体加强内容建设,不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附件

  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类型

账号名称

开设主体

问题

微信

投资长兴

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测时间点前2周未更新

微信

上海公安人口管理

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

监测时间点前2周未更新

微信

金汇社会治理

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人民政府

监测时间点前2周未更新

微信

奉贤微治理

上海市奉贤区地区工作办公室

监测时间点前2周未更新

微博

警民直通车-社区安全站

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基层指导处

监测时间点前2周未更新

微博

上海民防发布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上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监测时间点前2周未更新

微博

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

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监测时间点前2周未更新

微博

松江民政

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

监测时间点前2周未更新

头条号

上海民防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上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监测时间点前2周未更新

企鹅号

上海交通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监测时间点前2周未更新

抖音号

上海网警

    上海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

监测时间点前2周未更新

抖音号

Lujiazui_FC

    陆家嘴管理局

监测时间点前2周未更新

抖音号

杨浦文旅

    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监测时间点前2周未更新

抖音号

奉贤绿化市容

    奉贤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监测时间点前2周未更新

  注:监测时间点2022年3月16日,时间段为3月3日-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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