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松江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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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2019〕23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松江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的批复

市规划资源局、松江区政府:

  沪规划资源总〔2019〕91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市松江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以下简称“松江区总体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松江区是上海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西南门户、上海科创中心的重要承载区、辐射长江三角洲的先进制造业高地。要立足全域规划,加强城乡统筹,注重两规融合,体现多规合一,突出公共属性,指导实施建设,推动松江区建设成为“科创、人文、生态”的现代化新松江。

  二、要落实规划建设用地“负增长”的总体要求,严守人口规模、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城市安全底线,实现可持续发展。严格管控常住人口规模,优化人口布局。到2035年,松江区常住人口调控目标不超过180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75.8万人左右。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到2035年,松江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286.2平方公里,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5.9万亩;到2020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22.38万亩。到2035年,松江区生态空间面积不小于325.6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1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不低于2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历史文化风貌区面积2.8平方公里,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要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设施规划建设,提升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能力、应急响应能力和灾后恢复能力。

  三、要落实《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明确的空间体系,体现新时期松江区发展的战略要求,形成“一廊一轴、五带四片”的总体空间格局。构建“新城-中心镇-一般镇-集镇-村庄”的城乡体系,按照“保护、保留、撤并”三类方式,对乡村地区进行分类指引。形成松江新城市级副中心、3个地区中心和若干个社区中心的公共中心体系。在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九亭高科技园区等地区,划定20.6平方公里用地为战略预留区,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四、要推进形成“两横三纵多带”的生态网络空间,完善公园体系和绿道体系。强化松江区的对外交通联系,落实全市国铁通道规划布局,推动松江南站成为城市级枢纽。完善轨道交通网络,落实《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中确定的市域线和市区线,并新增局域线。构建松江“一廊九区”的产业空间布局结构,形成4处商业商务集聚区,形成1个产业基地、9个产业社区以及若干零星工业用地的先进制造业空间总体格局。加快改善居住条件,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住房时序调控机制。到2035年,全区城镇住宅建筑量约8387.2万平方米,城镇住宅套数约82.0万套。依托新城副中心和地区中心,提供高等级、特色化的公共服务,构建15分钟社区生活圈,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分类管控体系,引导农用地复合利用,推进郊野地区现状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重点加强仓城、府城、下塘、华阳桥、长石路等5处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以及松江唐经幢、兴圣教寺塔、广富林遗址、佘山天文台等4处全国重点文保单位等的保护利用。加强城市设计,注重城市色彩引导,体现“水墨松江、清雅荟彩”,郊野地区以及历史风貌地区、副中心以及地区中心、生活区、产业区形成较为统一协调的色彩风格。贯彻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优化重大市政公用设施布局,加强环境保护。

  五、要根据松江新城城镇圈、九亭-泗泾-洞泾-新桥城镇圈、枫泾城镇圈、朱泾城镇圈、亭林城镇圈等的规划要求,进一步促进城镇圈内产城融合发展,协调突出各镇功能特色化、设施共享发展。松江新城要按照大城市标准进行设施建设和服务配置,培育松江新城副中心,重点发展文化休闲、商业商务、科技创新等功能。佘山中心镇要围绕佘山旅游度假区建设,重点强化旅游配套服务、会展、文化体育等主要功能,兼顾松江西北片区居民的公共服务功能。九亭中心镇要加快工业用地转型,重点增补高等级文化医疗体育设施和绿地,建设松江东北片区的服务中心。按照各单元、街镇规划指引,推进单元规划和新市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六、松江区政府要完善实施保障机制,加快推进松江区总体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完善规划编制体系,加快推进单元规划、详细规划编制。制定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推进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等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区内各项政策统筹。建立规划评估监测机制,定期总结松江区发展状况和松江区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松江区总体规划是松江区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依据,松江区各项规划建设都必须服从松江区总体规划安排。松江区政府要及时公布松江区总体规划,并依据松江区总体规划,开展下层次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确保规划落地实施。市、区规划资源部门要加强对松江区总体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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