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7-06-09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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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5年12月29日在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上海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李逸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就市政府系统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截至12月15日),市政府系统共收到代表建议822件,占全市代表建议总量的93.3%。其中,城市交通方面298件,社会管理方面220件,财政经济方面149件,教科文卫方面155件。

  根据分办结果,今年政府系统有承办任务的单位共99家。其中,承办任务居前十位的单位依次是:市交通委124件(主合办件合计,下同),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69件(含原市建设管理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主合办件),市公安局61件,市卫生计生委60件,市民政局58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45件,市教委44件,市规划国土资源局31件,市经济信息化委29件,市发展改革委26件。

  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截至12月15日,除会后收到的代表建议中尚有6件正在办理外,其余816件已办复。在已办复的代表建议中,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的490件,“正在解决”的52件,“计划解决”的112件,“留作参考”的162件。

  总体上看,今年办理工作进展顺利。经过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一大批意见建议转化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具体政策措施,发展改革中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力度进一步加大。

  二、主要做法

  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视代表建议办理,今年“两会”结束后,杨雄市长对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政府承办单位认真落实市领导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办理工作,将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并考虑、一体部署、一同推进,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关系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市民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提高办理质量。

  (一)领导重视,层层深入,切实落实办理工作责任。

  本市“两会”后的第一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代表建议和提案情况汇报。杨雄市长在会上强调: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所提的意见建议,切实领会意见建议所反映的深层次问题,积极采纳相关建议,在解决问题上狠下功夫。市政府领导要带头协调办理代表建议和提案,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把办理代表建议和提案作为研究工作、促进工作的重要方式。屠光绍常务副市长在全市办理工作会议上要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当前新形势,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注重沟通协商、提高办理质量、加强跟踪落实,把办理工作作为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抓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途径,抓好抓实。具体办理工作体现如下特点:

  一是市领导牵头研究。今年,市政府领导继续带头协调办理,通过多种方式,推动办理工作深入开展。对代表提出的加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发展体育产业、促进高等教育发展和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促进医养结合、推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强化公共场所人群聚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领导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落实,或通过作出批示直接指导办理,或结合相关工作部署进行统筹协调,使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到较好的吸收采纳,相关工作得到推进。

  二是部门扎实组织推进。承办单位认真贯彻市政府领导要求和全市办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人大、市政府有关规定,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项严肃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许多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办理工作,通过召开领导办公会或专题会议,细化职责任务,严格办理时限,明确时间节点、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组织落实,及时进行工作督促和指导;办公室和具体承办处室各司其职,确保及时完成办理任务。

  三是强化检查指导。按照杨雄市长和屠光绍常务副市长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厅今年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一是通过网上办理系统,动态监控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对承办单位进行提醒和督促。二是今年6月,对市人代会期间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进展情况专门作了通报。三是多次召开办理工作例会、办理个案协调会等,及时加强工作指导,协调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促进部门协作沟通,形成办理合力。

  (二)突出重点,汇集民智,进一步改进和推动政府工作。

  代表建议凝聚了代表们的心血和智慧,体现了代表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注重将本单位工作与办理工作结合起来,将合理意见建议转化为具体的政策措施,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推动了热点重点问题的解决和相关业务工作的开展。

  一是深入听取代表建议,加快重点工作推进和重大政策制定。今年,市人大代表围绕“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出了一批有质量的代表建议。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等部门对这些代表建议作了认真研究,结合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的相关政策调研,将代表们提出的建立市场导向的创新型体制机制、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优化重大科技创新布局等意见和建议转化为本市制定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意见及配套政策的内容,一大批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政策举措现已落地生效。深入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是今年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也是代表建言热点。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浦东新区政府(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等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相关代表建议,深化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在新扩展区域全面推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出“空检海放”等多项贸易监管新举措,贸易便利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市金融办和“一行三会”驻沪派出机构等部门和单位扎实推进自贸试验区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推动今年4月自贸试验区正式启动自由贸易账户外币服务功能,并促成国家层面下半年出台了《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采取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奖励、政策性融资担保、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和信贷奖励、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形式,支持符合上海经济发展方向和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创新型、创业型小微企业和“四新”经济小微企业。市国资委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推进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系建设,实现系统企业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全覆盖,推动企业开放性市场化联合重组,鼓励支持本市国有企业加强科技创新。

  二是认真采纳代表建议,切实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水平。作为特大型城市,代表们一直较为关注上海的城市运行管理情况,并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建议。在综合代表建议的基础上,本市制定了《上海市公共场所人群聚集安全管理办法》,确立容易引发大人群大客流的场所区域386处,市公安局等部门将按照“一点一方案”、“一活动一方案”的要求,督促相关责任方严格落实各项安防措施。同时,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在本市主要公共场所、知名景点,开展人员流量监控、智能识别、自动预警等技术应用的先行先试。研究出台了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的意见》,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维护城市安全运行。为进一步加快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本市建立了市公共充电桩建设推进联席会议,市交通委等部门联合出台了《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于今年7月起正式实施,代表建议得到积极采纳与落实。针对代表提出的“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等方面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稳步推进《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进年度重点工作的落实,纳入市政府2015年实事项目的90万户老旧住宅小区电能计量表前供电设施更新改造提前完成。推动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和城管综合执法向住宅小区延伸。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采纳代表提出的关于科学制定“生态红线”、妥善处理红线内的生态补偿机制等建议,组织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已形成生态红线划定的初步方案和统分结合的管控方案,有关内容还考虑将纳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和“十三五”规划。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上海地铁大客流换乘、地铁运能增加、地铁“四乱”管理等具体建议,申通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完善相关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代表建议作用,着力改善社会民生。教育医疗、养老保障、食品安全、文化体育等民生工作始终是代表关注的焦点。各承办单位聚焦若干重点问题,回应群众关切。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大力推进医养结合,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载体,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承担起对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以及居家老人的医疗服务支撑。市教委等部门认真研究代表的意见建议,深入贯彻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围绕提升政府教育治理能力、发展各级各类教育、构建综合支撑保障三大关键领域,提升教育发展质量水平。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回应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院前院内急救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建议,深入调查研究,完善城市急救网络。通过理顺管理机制、优化运行模式、健全急救网络、提升服务能力等综合措施,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与发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应用信息技术和物联网技术,完善追溯体系建设和信息化监管平台,初步建成九大类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市体育局等部门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促进本市体育产业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鼓励社会各方参与,进一步打造具有上海特色的体育产业。

  四是自觉接受代表监督,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政府部门充分借鉴代表建议中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创新政府服务管理方式,提升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办理工作,努力做到“两高两少两尊重”。市政府法制办进一步研究促进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目前,本市已出台《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覆盖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审改办结合代表提出的深化审改方面的建议,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加大对涉及投资、创业创新、生产经营、高技术服务等领域的审批清理力度,取消和调整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市有关部门注重听取代表建议,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今年以来,积极推进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努力形成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服务、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研究政府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截至10月底,44家市级部门累计编制资源目录数1.1万条、数据项14.3万个。累计开放数据资源信息源集为740项。市民政局针对基层代表反映的问题,组织各区县、街镇,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排摸本市居委会用印事项现状,研究本市居委会依法协助行政事项清单,努力为居委会减负增能。

  (三)严格程序,完善机制,促进办理工作质量提高。

  根据市人大、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多年办理实践,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完善领导分工负责、处室具体办理、办公室组织协调的工作格局,细化在分办、承接、办理、答复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努力形成科学合理、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责任体系和流程制度。

  一是完善了办理工作制度。各承办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在承接、办理、答复、复查、跟踪、总结、考核等工作环节上的具体要求,对本单位办理工作从严要求、从严规范,进一步完善内部办理工作流程制度。多数承办单位通过领导办公会议,对年度办理任务及时进行内部交办,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市政府办公厅和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坚持和完善办理工作培训制度,近期共同组织了全市百余家单位办理工作承办人员培训班,并就促进承办单位和代表沟通、做好代表建议跟踪落实等进行了深入研讨,促进办理工作持续改进。

  二是加大了督办促办力度。许多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有的承办单位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对办理进行全程跟踪督办。有的承办单位对业务处室(所属机构)办理情况每月统计分析,定期通报办理进展情况。有的承办单位通过专项督办等方式,对重点办理事项加强督办。有的承办单位将办理工作纳入年终考核项目。有的承办单位对答复件进行评选表彰。许多承办单位办公室和业务处室(所属机构)建立了工作台账,较好地掌握办理进展情况,比较及时地发现和解决办理中出现的问题。今年7月,市政府办公厅还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协提案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承办单位全面梳理跟踪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一步推动承诺解决事项的兑现、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是强化了沟通协商。在承办过程中,很多承办单位注意把协商沟通贯穿于工作过程,注重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情况的干部走访听取代表意见,保证沟通协商效果。对一些办理难度较大的代表建议,有关各方进行多次沟通。有的承办单位邀请代表到本单位走访交流,介绍自身职责、业务重点、工作流程等,帮助代表更全面地了解相关情况。对多家单位联合承办的事项,相关主会办单位间加强了沟通协调,不少主会办单位进行联合调研、会议研究,及时会商办理。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政府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一些承办单位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少数主办单位不愿主动跨前,个别会办单位对主办单位提出的会商、走访要求配合不够;有的单位答复措施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停留在就事论事阶段;有的单位答复不够规范,个别承办单位走访沟通环节有待夯实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政府将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紧做好会后代表建议办理。市人代会闭幕后,截至12月15日,市政府系统陆续收到代表建议共44件,尚有6件在办理中。对此,市政府办公厅已要求各承办单位抓紧研究办理。对会后收到的代表建议,市政府办公厅将督促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办理工作规定,按期保质完成办理任务。

  (二)逐步探索推进办理结果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年内市政府首次向社会公开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及总体情况。今年以来,市政府办公厅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多次研究会商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公开事宜。下一步,计划结合本市实际,本着积极稳妥、依法有序的原则,会同市人大继续研究推进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公开,提高办理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三)进一步加强相关基础性工作。拟在近年来开展专职承办员业务培训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分类、多层次培训,扩大培训的广度和深度,把承办单位办公室、业务处室(所属机构)负责人逐步纳入培训范围。同时,拟结合贯彻关于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等文件精神,完善政府系统办理办法和评估考核、信息公开等专项规范,探索将办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增强办理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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