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5-02-28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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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7日在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上海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李逸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就市政府系统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截至2014年12月15日),市政府系统共收到代表建议846件,占全市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总量的94.7%。其中,城市交通方面330件,社会管理方面197件,财政经济方面163件,教科文卫方面145件,其他方面11件。根据分办结果,今年政府系统有承办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共100家,代表建议主(合)办任务较重的部门和单位依次是:市交通委(95件)、市卫生计生委(63件)、市公安局(60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56件)、市教委(47件)、市规划国土资源局(45件)、市民政局(45件)、市建设管理委(38件)、市发展改革委(35件)、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35件)。

  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截至2014年12月15日,除会后收到的代表建议中尚有19件正在办理外,其余827件已办复。在已办复的代表建议中,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的504件,占已办复总数的60.9%;“正在解决”的43件,占已办复总数的5.2%;“计划解决”的98件,占已办复总数的11.9%;“留作参考”的182件,占已办复总数的22.0%。

  总体上看,今年办理工作进展平稳。代表围绕加快经济升级转型发展、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改善和保障民生、加强政府改革建设等方面提出的不少意见建议,经过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得以较好地解决或吸收采纳。

  二、主要做法

  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自觉接受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也是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群众呼声,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市政府领导对代表建议办理一直十分重视,2014年“两会”结束后,杨雄市长对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政府承办单位认真落实市领导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办理工作,不断深化办理要求,创新办理方法,改进办理质量,进一步提升工作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障办理工作顺利推进

  本市“两会”后的第一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代表建议情况汇报。杨雄市长在会上强调: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既要针对每一个问题、每一项建议,抓好回复和具体事项的落实;又要避免简单的“就事论事”,要善于从代表建议中发现涉及机制、体制的规律性问题,凡是有利于我们工作改进的意见建议,都要认真吸取。市领导要继续带头协调办理,各部门“一把手”要靠前负责,亲自把关;要坚持实事求是,耐心细致,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协商;要进一步强化反馈,相关部门要跟踪检查办理情况并督促落实。屠光绍常务副市长在全市办理工作会议上,要求承办部门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担当精神,迎难而上、主动作为,规范办理、强化协调、突出重点、办出实效,把办理工作作为巩固和发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政府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有效抓手,抓好抓实。

  一是市领导带头研究办理。市政府领导继续发扬传统,每人亲自协调办理一到两件综合性强、难度大、涉及面广的代表建议。通过召开代表座谈会、专题协调会和阅批、作出批示等多种方式,推动办理工作更加深入有效开展。针对市人代会期间代表较关注的养老、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等问题,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多次专题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及工作方案。代表提出的加强民非养老机构建设、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中金融开放创新、加强自贸区配套支撑体系建设、推进本市商业保理行业发展、完善老年护理和临终关怀服务体系、整治“群租”、加强对占用人行道路停车管理、提高市政府实事项目公开透明度等具体建议,在市政府领导亲自牵头协调办理下,得到进一步的推进和落实。

  二是部门认真组织协调推进。各承办单位认真贯彻市政府领导要求和全市办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办理工作,提高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及时召开主任、局长办公会或专题会议,逐件分解落实、明确责任。有的承办单位领导直接参与办理,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带队走访和调研。有的承办单位领导注重向代表当面汇报沟通工作,进一步提高办理效果。有的承办单位领导加强答复意见的审核把关。各承办单位较好地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等工作机制,保障了相关责任的落实。

  三是加强面上办理任务的协调。按照杨雄市长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大了办理协调力度。一是通过网上办理系统,动态了解掌握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及时协调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二是就市人代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专门进行书面通报,督促各承办单位抓紧研究办理。三是对跨多部门职权的代表建议,注意减少合办件,同一件事原则上尽量由一个单位牵头负责。同时,多次召开办理工作协调会,推动有关代表建议得到及时办理。四是对各承办单位的制度建设、办理程序、走访沟通等环节加强工作指导,通过办理工作例会和培训会,对承办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

  (二)突出重点,深化研究,推动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注意加强对代表建议内容的研究分析,对照代表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查找工作不足,梳理工作措施,通过办理工作,促发展、保民生。

  一是结合自贸试验区建设等重点工作事项,创新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等部门牵头研究代表建议,进一步落实《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要求,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已经建立,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有效运行,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有序推进,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初步形成,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同时,结合代表建议,依托自贸试验区建设,研究出台本市商业保理试点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探索完善商业保理通则和政策体系,加快上海商业保理行业发展。市金融办、市财政局等部门积极吸纳代表建议,结合自贸试验区建设机遇,积极争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支持,加强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加强服务协调,促进金融改革创新。“一行三会”已先后制定出台了50多项支持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政策及相关实施细则。市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研究代表建议,进一步梳理关注国资国企改革中的重点难点,并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国资布局结构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加强企业分类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着力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国有经济竞争力。市经济信息化委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突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并依托政府服务转型,积极发挥市场作用。市教委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代表反映集中的意见建议,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了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二是立足本市发展实际,统筹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等部门结合代表建议,深入研究盘活工业用地、加强土地二次开发等工作,研究出台了《关于本市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的实施办法(试行)》,为闲置及低效利用工业用地的调整、升级明确了具体操作方法。市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农委等部门回应代表建议,加快推进“城中村”地块改造。本市出台了《关于本市开展“城中村”地块改造的实施意见》,为推进本市“城中村”改造提供了政策支持。截至2014年10月底,共有28个“城中村”改造地块确认实施方案,已有13个“城中村”地块启动动迁。市交通委落实代表关于“积极推进公交优先政策,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倡导绿色环保出行理念”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继续加强大运量轨道交通建设,逐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推进有轨电车、BRT等规划建设,并结合有关道路及客流实况,开通1001路长风公园环线、调整公交820路等线路走向,方便市民出行。市环保局积极落实代表建议,推进环境保护区域联防联控,建立了由沪、苏、浙、皖和国家八部委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区域协作机制。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等部门高度重视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强水源地取水口水质监测,以青草沙、陈行水库、黄浦江上游水源地三大集中供水水源地为重点,开展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工作。市绿化市容局进一步落实代表建议,结合《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的宣传贯彻等工作,继续拓展分类覆盖区域,加强生活垃圾分流分类体系建设,减少相关环境污染。

  三是围绕民生保障改善,加强社会服务和治理。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回应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保障社区居民基本医疗服务的意见建议,全面推进家庭医生制度建设。目前,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开始提供家庭医生服务。针对代表关心的关于加强社会综合管理和人口调控的建议,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加强相关政策调研,完善公共服务政策和人口管理政策的统筹协调机制。针对代表关注的养老问题,市民政局牵头梳理相关政策,本市已出台实施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针对代表反映的“黑车”、“拆违”、“群租”等城市管理顽症,市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绿化市容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等多个部门,加强工作联动,提升综合整治力度。随着《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若干规定》、《上海市查处非法客运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陆续出台,推动了依法治理、联动执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围绕代表广泛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认真开展无证餐饮分类治理试点工作、加强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管理、扩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推进了本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的形成。

  四是紧扣政府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工作效率。市审改办牵头研究代表提出的深化建设项目审批的相关建议,结合今年审改工作的总体任务要求,提出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行政权限、清理规范评估评审、完善行政服务体系、推进部门审批信息资源共享等基本工作思路,进一步贯彻落实“两高、两少、两尊重”的要求。市有关部门等积极吸取代表提出的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力量统筹的相关建议,认真梳理总结浦东新区“三合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研究提出加大综合执法力度的工作方案,已在8个中心城区中推进包括工商、质量技监、食药监、物价检查等“四合一”执法改革试点,力求更好地解决部门职权交叉、多头执法、资源分散等问题。针对代表提出的进一步开放政府信息资源的有关意见,本市继续加强了公安、工商、商务等9家试点单位的数据开放工作。通过积极试点,本市印发了《关于推进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建设上海市政府数据服务网。市政府办公厅、市重大办根据代表建议,进一步明确本市实事项目披露内容,并在“中国上海”网站上披露所有项目完成情况,方便市民查询和监督项目推进情况。

  (三)严格程序,完善机制,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本部门、本单位的办理工作。

  一是办理过程进一步规范。各承办单位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法》,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领导分工负责、处室具体办理、办公室组织协调的工作格局,认真细化在分办、承接、办理、答复、复查、跟踪等环节上的具体要求,对本单位办理工作从严要求、从严规范。不少承办单位的答复采用公文形式,进一步提高了答复质量。

  二是督办机制进一步健全。不少承办单位进一步加大了督办工作力度,注重过程督办督促。有的承办单位及时检查办理进度,分析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解决。有的承办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督办,对处室承办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适时进行提醒督促。有的承办单位将办理事项,纳入本单位的重点督查事项,通过“督查事项办理通知单”、“办理情况专报”等形式进行重点督办。

  三是沟通交流进一步深入。不少承办单位注意加强与代表办理过程中的沟通,对一些办理难度较大的代表建议,通过联系沟通,努力商讨解决方案。相关承办单位注意处理好主办、合办、会办的关系,相互之间加强工作衔接,形成办理合力。对于主办单位提出一起走访的,多数会办单位能积极予以配合。

  回顾一年来的办理工作情况,我们清醒认识到,政府部门在办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有的承办单位办理还不够主动,个别承办人员仍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推诿扯皮、选择性作为等情况。有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个别答复意见缺乏举一反三、系统思考,针对性和操作性有待提高。有的承办单位在个别办理事项中与代表协商沟通还不够深入,办理效果有待加强。在2014年市人大主任会议重点督办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具体办理环节中的问题。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政府办公厅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紧做好后续代表建议办理工作。2014年下半年,市政府系统陆续收到一些代表建议,目前尚有19件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正在办理过程中。对此,市政府办公厅已要求各承办单位抓紧研究办理,认真回应代表关切,按期保质完成办理任务。

  (二)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制度。2015年1月,市人代会将审议表决《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修订草案)》。我们将根据新的办理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系统的代表建议处理办法,组织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答复及跟踪落实等工作,使整个办理过程更加规范、有效。

  (三)搞好办理评估考核及其他基础性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将根据办理工作评估考核办法,会同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对政府系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对办理工作中的一些薄弱环节,将督促相关承办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市政府办公厅将继续加强承办人员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保障办理工作的落实推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办理工作是政府依法履职、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内容。我们将根据今天的审议意见,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各位代表的关心支持下,更好落实办理工作责任,把握办理工作规律,加大办理工作力度,努力推动办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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