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发言 围绕“人民的城市”建言献策 2020-01-18 09:40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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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

  依靠人民,治理好“人民的城市”,让人民过上更美好的生活,政协委员们带着社会各界的诉求和期待进了会场。在昨天举行的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二次大会发言中,委员们围绕如何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均衡配置公共服务资源、社区治理、营造社会环境、乡村振兴等议题,直陈建议。

  【公共服务】

  复制推广“15分钟服务圈”

  以人为中心布局公共资源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仅要解决公共服务‘有没有’,还要考虑服务‘好不好’。‘好不好’不仅指质量,还指服务品种‘多不多’,能不能让群众满意。”市政协委员、浦东新区政协主席姬兆亮建议全市参照“15分钟服务圈”的浦东标准,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上海标准,并引领形成国家标准,用标准化配置解决公共服务不平衡问题。

  姬兆亮说,“15分钟服务圈”就是改变以往单纯以设施为中心布局公共服务资源的方式,确立以“人”为中心,以群众最迫切需要的教育、卫生、养老、文化和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的可及、可达性作为配置要求,形成标准,以标准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布局和一体化发展。浦东新区通过“15分钟服务圈”标准化的方式,对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开展了有效的探索实践。对照标准,建立任务清单,形成行动方案,有效解决公共服务不平衡的突出矛盾。

  如何用多元化供给解决公共服务不充分问题?姬兆亮说,首先要渠道拓展,其次要智能化提质。浦东的周家渡街道针对区域老龄人口占比大的特点,运用智能化手段实时监测,将养老床位需求“化整为零”,推动养老服务由“机构”向“家庭”延伸,促进形成“集中公共养老+嵌入式养老+居家养老”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为解决公共服务“好不好”提供了技术支撑。

  姬兆亮还建议,非基本公共服务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多方投入,扩能增效。

  【一网统管】

  汇聚各数据形成“数据湖”

  探索精细化管理上海模式

  张文明委员代表致公党市委发言时说,上海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基础,已初步建成一中心、一平台、多系统、多模型的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架构,但还存在一些短板。

  “‘一网统管’有效运行需要大量基础数据,但不同部门的数据标准不统一,数据共享存在壁垒,影响指挥处置、联勤联动。”张文明建议,推进“一网统管”工作需要设立一个牵头协调部门,统筹负责管理内容、接入数据、覆盖范围等。

  “一网统管”的核心是利用数据实现政府职能模块化后的系统再集成,调整政府的行政职能,向管理数据化整合转变,不应只是政府部门传统意义上的信息化和简单应用的智能化。张文明建议,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数据资源,由大数据中心来汇聚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相关数据形成“数据湖”,针对治理对象人、物、事分别建立社会治理、城市运维、政务管理的专用主题数据库。“过程中,要重视加强对数据使用的规范管理,牢牢把好安全关。”

  “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是个不断发展、完善的系统工作。”张文明说,应完善顶层设计,分级分层、分阶段开展建设,“按照从‘小网’到‘大网’最后形成‘全网’的构想进行整体设计,探索形成精细化管理的上海模式”。

  城市治理的主体应该是多元的,不仅有政府,还要社会、市场主体以及市民共同参与。张文明建议,“一网统管”建设必须加快推进公众的积极参与,构筑公众参与体系,探索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乡村振兴】

  立足地域特色培育新业态

  促申城农业“老根发新枝”

  “上海乡村振兴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搞改善农村形象项目的多,立足地域特色和自然禀赋培育农村新业态的少。”蔡友铭委员代表农业界发言时表示,要加快建设本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延长农业产业链,扩大农业生产规模,拓宽农村就业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蔡友铭发现,目前上海农村还存在“重引进、轻培育”的问题。重视招商引企、搞“文化植入”的多,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升农业全价值链、传承农耕文化的少。与此同时,“领导干、群众看”也不同程度存在。各级政府部门委托“第三方”建设的多,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主体作用的少,汇聚民智、调动民力的办法不够多。

  蔡友铭建议,振兴乡村要强化科技引领,加强农业产业链的科技支撑力度,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种养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绿色化方向发展。

  针对上海地产农产品背靠大市场却遭遇“灯下黑销售难”的问题,蔡友铭说,要像重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样,加快完善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中心拍卖市场,统筹农产品产地、销地市场建设,同时推动农村电商发展,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数字化系统建设。

  “乡村振兴好比是‘老树根上发新枝’,既不能丢了农业产业这个‘老根’,又要通过产业创新使‘老根’发出‘新枝’。”蔡友铭说。

  【城市更新】

  为公共建筑风貌“把把关”

  提升上海城市品质和韵味

  “建筑传承历史,更将指向未来。仅仅保留保护这些所剩不多的历史建筑,显然是不够的。站在历史的高度,我们应该严肃思考,通过建筑这一形式为后代留下什么?”祝学军委员期望经过新时代建筑设计革命,让上海城乡优秀建筑层出不穷,惠及后代子孙。

  “建筑作为‘思想的容器’‘人类文化的纪念碑’,是传承文化、记录时代、展现风格的重要载体。”祝学军说,近40年来,上海旧城改造、新城开发,带来体量巨大的新建筑。“但无须讳言,放眼可见多是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形态单一的密集建筑群,基本统一样式,一张图纸快速复制。”祝学军说,背后是对建筑艺术价值的忽视、建筑设计审核依据的缺失和评审把关的缺位。旨在对标卓越、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国际大都市的上海,应当也完全可以继承上海有个性、有品位、有流派的建筑风格。

  祝学军建议,新城开发、城市更新、微更新,都能根植建筑设计审美理念,重视建筑设计风貌的定位和整体把握,树起“新海派”“新江南”建筑的风貌标杆,衬托上海的城市品质和韵味。针对现状,祝学军建议制定建筑形态审核管理规范,建立评审机制,明确主管部门权责。“区域建筑风貌总体规划确立‘大风格’,土地出让招标明确建筑风格‘小呼应’,审批主管部门组建评审委员会‘严管控’,把形态风貌作为公共建筑的审核基础条件。”

  【生育政策】

  设立夫妻共享家庭育儿假

  可增设家庭基本养育保险

  “2018年上海女性的两孩生育率不足1/4,户籍女性更低至6.7%,持续的低生育率将对上海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翁文磊委员代表市妇联在发言中指出,在全面鼓励生育“两孩”的政策背景下,上海应出台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家庭养育支持政策,对营造生育友好型社会环境非常必要。

  根据市妇联去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家庭养育面临的担忧主要来自家庭养育经济压力、家庭育儿的精力和时间、女性职业发展受影响等几方面。生育两孩的女性担心因职业生涯中断、工作时间缩短而导致工资和升职机会损失。

  翁文磊说,上海可继续探索推广公益性社区幼儿照护模式,坚持以普惠性、公益性、托幼一体为主导,整合资源,加大为3岁以下幼儿提供社区托育供给,同时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

  她建议,应合并产假和配偶陪护假为家庭育儿假。目前,上海生育妇女可享受的产假和生育假有128天(其中产假98天,新增设的生育假30天,且不包括难产假和多胎假),男方可享受的配偶陪护假10天,夫妻双方合计共138天。“可借鉴国外经验,将产假和配偶陪护假合并为可由夫妻双方共享的家庭育儿假。家庭育儿假延长至半年,即182天,其中,强制父亲休假不少于30天。”

  翁文磊还建议以“家庭”为单位提高保障水平。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虽然规定子女教育费用可作为专项扣除,但未将0—3岁幼儿教育费用纳入扣除范围,同时减税的力度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仍有很大空间,可加大减税力度。“还可以增设家庭基本养育保险,以保险的形式补充对养育子女的家庭的经济补贴,减轻育儿负担。”

  【自治共治】

  因地制宜加强业委会建设

  解决“缺位错位越位”问题

  “每一个住宅小区的业主是物业管理的主体、共同负责人和直接受益者。”安翊青委员代表社科界发言,建议业委会在物业管理中发挥主体作用。

  安翊青表示,目前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的不尽如人意,主要在于缺位、错位和越位。安翊青认为,缺位是业主对自身职责权利不清楚,业委会选举成立后就把所有事让业委会的人,“只当旁观者,不做主人翁”。错位是业委会将责任权利让渡,职责错置、管理混乱。“比如物业管理费的收缴本来是业委会的义务,但实际上业委会就没有管过,却变成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越位是涉及全体业主利益的事,本该经过法定程序由全体业主决定。但相当多的业主只关心切身利益,不关心公共利益,甚至选谁当业委会主任很多业主都不在意、不知道。一些业委会成员私下决定小区事项,甚至出现随意动用维修资金等问题,根本上还是业主自身问题。

  安翊青建议依法加强业委会建设,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基础性决定性作用。“业委会要担负起物业费用收缴、使用和监管的责任;物业要负起执行服务约定的责任;重要物业管理决策要广泛听取业主意见,民主协商,公开透明。”她认为,要划清政府、市场、社会、居民住房财产的权利边界。政府要提供法治保障,加强依法管理;业主要增强产权意识,强化产权责任;发挥市场配置物业管理服务的决定性作用。

  “上海的住宅小区千差万别,业主们自治共治能力和水平也有很大差别。”安翊青表示,必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例如针对老旧小区、郊区大型居住区等,要发挥好街镇特别是居民委员会的重要功能。

  【城管执法】

  授予公房管理人上门执法权

  从严治理老旧住房野蛮装修

  “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行为始终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市政协委员、中山医院结直肠外科主任许剑民建议,居民自住房屋装修对承重墙造成破坏,危害公共安全,建议从城市公共安全的角度加快立法,确保居民人身财产安全。

  2017年至2019年,中心城区损坏承重结构的案例一直呈上升态势。许剑民说,调研中发现,有关法规将行政职能划转至城管部门后,已形成“信访接诉—现场检查—专业检测—予以立案—调查询问—责令恢复—出具报告”的查处流程,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执法取证难,待修存量大,安全意识薄,相关装修施工单位“野蛮”装修。

  许剑民建议,要从法律层面授予公房管理人上门执法权,对于仍不予配合,或继续严重损害房屋承重结构的,公房管理人可代表公房所有权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通过从公房管理层面破题为下一步扩大治理范围提供经验。

  “通过行政、民事和刑事等多种手段,夯实依法治理体系。”许剑民说,一旦发现破坏承重结构行为,行政部门及时做出认定,对行为人的责任作出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建议根据装修施工单位是否明知等实际情况,将其作为共同被告,并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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