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 2020-01-21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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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20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应勇市长代表上海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任务。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20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殷一璀主任代表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上海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0年1月20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上海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及《关于上海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上海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关于上海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关于上海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的决议

  (2020年1月20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上海市2019年全市及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以及《关于上海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上海市2020年市级预算,批准《关于上海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20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晓云院长所作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肯定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总体设想。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20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检察长所作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总体设想。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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