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采取六大举措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 2005-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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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蒋应时在2月22日举行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向中外记者通报了新编制的《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纲要》及相关内容。

  据悉,《实施纲要》从加强组织领导、放宽市场准入、创新体制机制、营造发展环境、吸引专业人才等方面,提出了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工作举措。

  1、放宽市场准入,创新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是大力吸引国际知名的跨国公司总部、研发中心、现代服务业大集团、大公司入驻上海。二是全力落实沪港合作涉及的八大领域工作,学习香港著名服务业企业的先进管理理念、经验和技术。三是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上,抓紧落实文化综合改革试点、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等相关政策,加快文化、教育等产业发展。四是按照发展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产业的不同要求,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积极推进本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五是以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为契机,鼓励外资、民资参与现代服务业改革和发展。

  2、强化规划引导,推进各类资源向现代服务业集聚

  一是重点建设一批为服务业发展提供载体的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一批产业带动性强的功能性项目,积极举办一批有国际影响的重大赛事和节庆活动。二是加大现代化商务楼宇供给,合理规划开发新商务楼宇,挖掘利用现有特色楼宇,加强保护性建筑的功能新开发。三是结合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优化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形成快速便捷的城市交通网。四是进一步完善生活环境,构筑优质、方便、人性化的服务体系。

  3、依托区位优势,着力打造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一是围绕城市功能转变,结合黄浦江、苏州河两岸开发,重点打造体现上海国际大都市功能与形象的黄浦江、苏州河现代服务业集聚带和延安路-世纪大道为轴线的上海商务走廊。二是依托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突出强势产业,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12个各具特色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三是依托重大功能性基础设施项目、大型交通枢纽和产业基地,在郊区规划建设一批以生产性服务业为特征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4、加强法制规范建设,营造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是加快清理并及时废止不符合入世要求和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制定和完善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二是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抓手,完善个人和企业联合征信服务系统。三是健全各行业的管理规范,抓紧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市场准入制度和行业监管办法。四是加快建立符合服务业特点的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区分不同服务对象,稳定基本大众服务,放开高端服务收费,完善分类收费监管机制。

  5、加快引进培养,构筑现代服务业人才高地

  一是大力引进海内外高级服务人才,结合CEPA,全面推进沪港服务人才的交流合作,切实推进海外留学人才集聚计划和“世博人才”开发计划。二是加大领军人才开发力度,制定分类开发计划,在现代服务业各个领域引进、培养、造就一批具有高素质专业人才。三是加快现代服务业紧缺人才培养步伐,发展各个层次、各种类型的服务专业教育,积极组织实施服务人才能力培训工程。四是积极发展职业培训,健全服务业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资质管理,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水平,为服务业发展培训各类从业人员。

  6、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区联手”的工作格局

  一是成立本市现代服务业推进协调机构,确定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本市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作为推进行业发展的责任主体,要尽快制定并组织实施发展现代服务业各重点领域三年行动计划。三是各区县政府要以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为抓手,建立推进本地区服务业发展的工作制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四是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审批程序,为现代服务业发展创造宽松的市场环境。
  蒋应时最后表示,2005年是推进实施《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纲要》的第一年。本市各有关部门将围绕“抓关键、聚政策、降门槛、强主体”四个关键环节,进一步深化完善重点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举措,推动上海现代服务业的加速发展,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增强上海服务全国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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