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上海市政府领导班子,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指出,上海正站在新的起点上勇攀新的高峰。我们深信,有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有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发展奠定的坚实基础,有全市人民同心同德的艰苦奋斗,上海必将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阔步前进。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精神,加快推进“四个率先”,不断开创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的新局面!
本市深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
(2011-8-22)按照司法部《关于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的意见》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本市高度重视、积极响应、精心部署,结合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在全市深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力争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上有创新、求突破。今年1—6月份,全市各级人民调解机构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129694件,调解成功126444件,调解成功率97.49%,其中,群体性纠纷758件,调解成功686件。
一、全面部署,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一)将活动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全面部署落实。年初,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会议将“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及时下发《关于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的通知》,明确了活动目标、评选标准、命名表彰办法和组织领导机制等,把能手区分为市和区县两级,优秀者将进入上海市首席人民调解员和上海市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备选名单。《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做到人民调解工作每年有活动、有抓手,持之以恒,逐步实现活动的常态化、机制化,进而整体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与社会影响。在此基础上,各区县普遍成立了由区县司法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区域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并积极召开推进大会,确保将活动精神和要求贯彻到位。
(二)紧扣“三个结合”,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把“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与当前的工作重点有机结合在一起,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各项工作。一是将“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与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相结合,在全市营造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影响力。二是将“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相结合,坚持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形成工作特色。三是将“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深入开展建党90周年理想信念教育活动,组织刘玉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大力宣传展示党员人民调解员的先进事迹与风采,积极发挥模范推动作用。
(三)坚持“四个评比”,选拔具有引领作用的人民调解能手。对人民调解员的思想素质、作风、业务、实绩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保评比选拔出来的人民调解能手德才兼备。一是评比思想素质。评比谁能更好地做好《人民调解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谁能更充分地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二是评比作风。评比谁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热情高,恪尽职守,谁更舍得下苦功夫,勇挑重担。三是评比业务。评比谁的调解工作更及时有效,能做到调解不激化、不升级,谁在调解矛盾纠纷时能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委、大事不出街镇,谁在化解群体性事件和影响突出的矛盾方面办法多、效果好,谁能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四是评比实绩。评比谁化解矛盾纠纷多,特别是化解群体性社会矛盾,多年积累的矛盾,社会热点、难点矛盾多,谁化解矛盾纠纷成功率高,经典案例多,谁能得到群众的信任和赞扬等。
二、创新方法,着力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的综合素质
(一)加强培训交流,开展形式多样的互动活动。将“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视为提高人民调解员综合素质的契机,开展系统培训和各类活动,注重人民调解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使其在活动中得到锻炼、提升。今年4月,市司法局对全市部分人民调解员代表进行了专题培训。7月5日至7日,市司法局、市卫生局联合举办培训班,对190名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员、区县司法行政干部、卫生行政干部、市级医疗机构处理医患纠纷的专职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扎实基础。普陀区、闵行区对区内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全员培训。金山区司法局与区法院联合共建的“金山区人民调解员培训实践基地”正式揭牌成立。奉贤等区县举办了《人民调解法》和人民调解工作知识竞赛,松江等区县举办了“争当人民调解能手”主题演讲活动,金山等区县借助门户网站政民互动留言平台开展了以“人民调解大家谈”为主题的互动活动。
(二)培养具有真才实干的人民调解能手。随着“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的持续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精神风貌和工作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广大人民调解员踊跃参与活动,热情工作,涌现出一批有真才实干的人民调解能手。浦东新区人民调解员冯红梅坚持“五心”(热心、耐心、换心、细心、恒心)调解法,有效化解大量矛盾纠纷。虹口区联调委专职人民调解员梁惠英,接受委派入驻区旧区改造基地,现场调处房屋征用和补偿过程中居民的家庭内部矛盾纠纷100件,调解成功64件,解答咨询400余人次,收到锦旗13面,《解放日报》对此作了专题报道。今年,市司法局还将在区县评选人民调解能手的基础上,表彰100名“上海市人民调解能手”。
(三)注重发挥党员人民调解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各区县大力倡导发挥党员人民调解员的示范作用,松江区的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党员人民调解员的比例已占2/3以上。闵行区共有党员人民调解员1400余名,占全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总数的58%,他们活跃在区、街镇、村居三级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是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中坚力量。该区消费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王艳,被誉为“权益卫士”,三年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640起,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139.14万元。奉贤区四团镇人民调解员在2011年创先争优活动中,11人荣获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5人入选镇综治工作“百名能手”。
三、夯实基础,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一)深入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了广大人民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热情,结合早前开展的“一般矛盾不出村(居),疑难矛盾不出镇(乡、街道),矛盾不上交”活动以及“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人民调解员在一线工作中开展竞赛,其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不断提高。闵行区建立了由100名优秀人民调解员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专业服务团队,今年以来配合相关部门,参与地区动拆迁群体性矛盾的处置,共出动156人次,走访群众270余户。闸北区积极探索化解社会矛盾的新路径、新方法,在街镇成立“疏导心理、疏解矛盾”工作室,将心理疏导引入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构建了信访接待、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心理疏导“四位一体”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奉贤区在镇层面开展“五个一”评比,即一则最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案例评比,一则最难忘的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评比,一份最优秀的人民调解协议书评比,一篇最优秀的人民调解工作方法与成功经验的论文评比,一份记载最规范、最优秀的调委会工作手册评比。徐汇区天平街道召开案例研讨会,对成功调处的两件历时数年乃至10余年的疑难矛盾纠纷进行专题讨论交流。崇明县主动服务世界游泳锦标赛的举办,7月下发《关于印发<关于本县平安志愿者组织开展“服务世游、奉献世游”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组织人民调解平安志愿者定点、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法律咨询。
(二)着力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各区县通过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充分展示人民调解工作效果,同时也注重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的规范化建设。闵行区结合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以大走访的形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监督电话在各部门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人民调解员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建立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信息库;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管理,规范各类调委会名称;规范使用人民调解标识、徽章,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时佩戴“人民调解胸徽”,标识、徽章使用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同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保障,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本区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实施意见》,今年闵行区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经费总额达310万元。崇明县制定了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制度、人民调解员聘用规定、工作人员待遇和考核奖励暂行办法,使得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三)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广大人民调解员围绕当前社会热点,不定期深入社区中的外来务工人员流动地、居民聚居区进行法律宣传、现场接待咨询,直接受理矛盾纠纷,引导人们选择人民调解作为民意诉求解决的首选途径。虹口区人民调解员邱幼君人性化调处的“烟灰缸高空坠物伤人”纠纷,受到群众的普遍赞誉。
(四)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宝山区以“最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最成功的人民调解案例、最难忘的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为抓手,充分利用《宝山报》、宝山电视台等各种载体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金山区编印了《人民调解法农民画口袋书》。浦东、徐汇、长宁等区把“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活动对接,扩大了人民调解的影响力。7月15日,长宁区召开了“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台帐、迎接全国文明城区检查”现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