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本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情况
(市政府侨办供稿)
国务院41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以后,本市积极贯彻落实并组织了一系列活动。
7月1日,市“五侨”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上海市“侨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区县、系统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7月14日,市“五侨”部门在市政协文化俱乐部召开“上海市宣传侨务法律法规报告会,由国务院侨办国内司周中栋司长主讲,约650人参加报告会。
7月16日,市“五侨”联合市公安局、房地局、民政局、社保局等20余个有关涉侨部门在科技京城中央大厅举行“上海市‘侨法宣传月’宣传咨询活动”。活动举行了新公布的《实施办法》上海颁发仪式和新编《简明侨务政策问答》公开发行式;涉侨政策咨询服务活动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培生、市政协副主席俞云波等领导出席了宣传咨询活动。
7月26日,市政府侨办主任吕淑萍在东方广播电台AM1296及FM104.5《热点关注》中宣传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解答侨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8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培生率部分市人大代表赴金山区对贯彻执行侨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了视察检查。代表们先后召开了侨资企业、归侨侨眷代表座谈会,听取了金山区政府关于执行侨务法律法规的情况汇报,视察了华侨捐赠项目—上海市金山众仁护理院。
11月份,市政府侨办在青浦区举办了“上海市社区侨务干部《侨益法》培训班”,全市10个区共69个街道的社区侨务干部参加培训。
通过“上海市‘侨法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对宣传贯彻《侨益法》及《实施办法》的认识,促进形成知“侨法”、懂“侨法”、贯彻“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