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市政府合作交流办主要工作思路

(市政府合作交流办供稿)

  一、以共同办博为主题,推进长三角地区务实有效合作
  在现有区域合作组织的基础上,抓紧筹建长江三角洲地区世博事务协调机构,积极筹备开展共同办博的主题活动;抓住国家编制“十一五”长三角地区发展规划的机遇,推进省市领导层面的协商沟通,促进区域规划和地方规划的衔接,完善各区域合作组织间的联络机制和工作机构;加强专题合作,深化合作内容,完成阶段性目标;在国家有关部委指导下,联合江、浙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区域性行业协会;五是构筑城市间信息交流机制,建设“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信息库”。
  二、突出重点集中集聚,形成全社会参与对口支援工作氛围
  召开全市对口支援大会,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参与对口支援工作。编制“对口支援云南帮扶协作‘十一五’规划”和“对口支援西藏日喀则三年规划”。远近结合、突出重点、集中集聚、注重实效,统筹安排帮扶项目,加大资金投入,重点围绕帮助对口地区解决基本生产、生活、医疗、教育条件,在现有“温饱型试点村”的基础上以行政村为规划、以自然村为单位,建设一批“扶贫开发重点村”和“安康工程”。突出帮助对口地区发展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援建和改造一批教育卫生设施。发挥“白玉兰”远程网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帮助当地培训各类专业人员,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前的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加大开发式扶贫力度,帮助当地开发特色项目,增强“造血”功能,增加农民收入。探索建立帮扶项目的长效运作机制,对现有的重点帮扶项目进行梳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配套完善、连点连线、形成规模。
  三、推进“黄金水道”建设,促进长江流域联动发展
  进一步深化“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作用,推动长江流域经济联动发展”课题研究,完善课题报告,上报国家有关部门,争取列入国家和有关部门“十一五”规划;积极支持有关部门按照课题研究成果的实施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争取中央对口部门支持,联合长江沿岸城市推进长江“黄金水道”的功能开发。
  四、优势互补深化合作,继续参与西部大开发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
  按照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要做到“四个坚持”的要求,继续加强和统筹安排参加在中西部地区举行的大型经贸活动;继续加强科技支持的力度,选择高新适用技术,推进科技合作项目;继续加强人才支持的力度,组织科技工作者和科技志愿者到西部地区服务,加强人才培训;继续加强服务“三农”的力度,发挥上海“设施农业、科技农业、种源农业”优势,服务西部地区。
  按照中央关于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要抓好“八项任务”的要求,进一步鼓励上海企业通过资产运作、盘活存量、并购重组等方式,联手开拓国内外市场;进一步推进上海装备、汽车、化工、钢铁、能源、医药等行业与东北地区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进一步发挥上海各类要素市场和中介机构的功能,为当地产业结构调整、企业资产重组提供市场服务。
  五、推动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贯彻《上海市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纲要》,注重发挥合作交流的优势,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推动六大服务平台的建设。一是促进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发挥上海科教优势,帮助各地培训专业人员。依靠上海国家级人才市场,推动各地人才无障碍流动;二是促进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兼并、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积极推动各地资本参与上海产业结构调整与国企股份制改造;三是促进会展服务平台建设,让各地企业来沪“借台亮相、借会展示、借地发展”;四是促进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科研设施、科技信息等资源共享;五是促进农业服务平台建设,吸引各地农业优势企业参与上海国际农产品采购中心建设;六是促进合作交流服务平台建设,筹建合作交流服务中心,完善合作交流项目库,为各地企业投资上海,为上海企业投资各地提供服务。
  六、加强统筹协调,构筑合作交流服务保障体系
  根据国家“十一五”长江三角洲区域发展规划和上海市“十一五”发展规划思路,认真组织编制上海市“十一五”国内合作交流发展规划。完善市国内合作交流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组织制订《关于进一步服务全国加强上海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实施细则,确保政策落地。逐步完善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布局调整,强化驻外办信息调研工作,及时充分反映各地重要信息和重大举措,拓展服务领域,积极加强对上海驻外单位的关心指导,当好“亲和使者”。制订《上海合作交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的审核、监管程序,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效用。
  七、把握“两外”单位特点,扩大合作交流党建工作覆盖面
  深入调查研究,针对“两外”单位党员远离派出机构、体制多元化、人员流动性大、规模数量不断增加等特点,进一步从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出发,积极构筑“两外”单位党建工作的新格局。在工作体制上,逐步建立“合作交流党委—驻沪(外)办党组织—基层党组织”的“三级工作体系”;在工作的力量上,逐步建立专职党务干部、兼职党务干部、党建研究人员的“三支工作队伍”;在工作的方法上逐步建立党建工作调研、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党组织负责人例会等“三项工作制度”;在工作手段上逐步建立党员活动点、党建示范点、党建工作网站等“三个工作载体”,推进“两外”单位党建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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