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加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工作情况

(市规划局供稿)

  为了把“建立最严格的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制度”落到实处,市规划局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加快风貌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加大郊区历史特色村镇保护力度,加强历史保护法制建设。
  1、加快风貌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全面开展本市12个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衡山路—复兴路历史文化风貌区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新华路、山阴路(包括多伦路、溧阳路地区)、提篮桥历史文化风貌区规划已完成,其余历史文化风貌区规划正在编制之中。以“点”、“线”、“面”为载体,“10个建筑、10条街道、10片地区”的风貌保护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通过全面梳理,选取了衡山路、思南路、山阴路、愚园路等93条道路作为风貌街道保护对象,确定其中50多条道路“原汁原味”进行保护;其余风貌街道也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整体规划、分类保护。
  第四批优秀历史建筑名单的推荐、评审与校核工作已经完成,共230余处计746幢,已上报市政府。目前,已通过本市主要媒体向社会公示,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
  对郊区村镇,市规划局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普查,认定保护对象、编制保护规划、划示保护范围。目前,已编制完成了朱家角等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规划,确定了松江城厢镇、嘉定城厢镇和南翔镇等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范围,加大了新场、金泽、练塘、枫泾等有历史特色村镇的保护力度。
  2、加强历史保护法制建设
  积极开展历史文化风貌区规划立法试点研究。结合衡山路—复兴路历史文化风貌区规划,制定了相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从建筑高度、密度、面宽、间距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对确定的风貌保护街道,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保护原有的路网格局、街道尺度和空间环境,指导风貌区的项目建设和管理。同时,市政府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设保护的通知》,成立了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委员会,以加强对全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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