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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全市政法系统依法做好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上海社会治安稳定和政治稳定。
切实加强对敌斗争。不断提高工作预见性,掌握斗争主动权,破获一批境外敌对势力、“法轮功”邪教势力和境外宗教势力渗透破坏的重要案件。出色完成“福布斯”年会等一系列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有效维护了“非典”和美国攻打伊拉克等敏感时期的社会政治稳定。
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政法各部门“严打”斗争的合力和实效明显增强,全市共立刑事案件104452起,其中八类案件(杀人、抢劫、强奸、伤害、放火、爆炸、劫持、绑架)4211起,比去年下降4.7%。侦破刑事案件37673起,其中“八类”案件2827起,破案率分别达到36.1%和67.1%。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经济罪案342件,有效地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先后开展打击“两抢”(抢劫、抢夺)犯罪、盗窃电瓶车等三类突出犯罪活动等专项行动,治安复杂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推进,逐一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处置各类矛盾纠纷。政法各部门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竭尽全力做好化解工作。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积极调处矛盾纠纷,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全年受理各类纠纷68052件,调解解决纠纷68026件,调结率达99.9%。选聘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等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和在有关社会团体、新经济组织中成立调委会的工作进展顺利。至年底,全市221个街道(乡镇)全部建立调委会。人民调解工作的运行模式和途径得到拓展。
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构建预防犯罪工作体系。探索新形势下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路子,形成建立上海社会长治久安机制的总体构想,开展构建预防犯罪工作体系的试点。全市成立禁毒、社区矫正和社区青少年管理等3个专门机构,完成4个试点区禁毒、社区矫正和社区青少年管理社会工作者的招聘培训和队伍组建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进一步完善,安全小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自行车综合管理工作取得预期成效,19个区县已全部通过合格验收。
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维护城市公共安全。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灾害,政法各部门认真落实防范和应急预案,确保队伍自身和监管场所“零感染”。同时,加强防范监控,掌握社会动态,保证防治“非典”工作的顺利进行。积极推动建立城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加强实战演练,提高应对包括恐怖活动在内的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水平,并及时、有效地处置了轨道交通四号线工程事故等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城市安全的影响。
扎实推进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上海城市精神”大讨论,广泛开展“提高法律素质,做新一代上海人”主题系列活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社会矛盾多元调处机制。组织有264名律师参加的“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至年底,接待咨询5836件,代理案件84件。研究制定了《司法委托拍卖工作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
进一步端正执法指导思想,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法为民”的教育活动,切实转变执法观念,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有新的提高。广泛开展“政法文化与上海城市精神”的大讨论,在2003年全市行风评议中,政法部门的满意率达89.11%,高于全市平均值5个多百分点。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形成岗位大练兵的良好氛围。强化法律监督,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公安部“五条禁令”,开展“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塑造干警文明形象”专项教育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干警,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周亚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