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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的机遇,把现代服务业放到优先发展的位置,坚持在发展中推进结构调整,加快建立与“四个中心”功能相适应、以服务经济为主导、三二一产业融合发展、共同发展的新型产业体系。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完善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着力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升能级、增强辐射,不断提高现代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依托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积极配合国家金融宏观调控部门和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核心作用,拓展股票、债券、货币、外汇、商品期货、金融期货、黄金、保险等全国性金融市场功能,促进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特别是投资银行的集聚,支持金融创新,推动金融业做大做强。依托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完善深水港、外高桥、浦东空港和西北综合等物流园区功能,促进第三方物流快速发展,推动现代物流业提升能级。依托城市信息化建设,推动以软件、网络增值业务等为重点的信息服务业加快发展。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上,社会事业领域能够实行市场经营的服务,要引入市场机制加快发展,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促进会计、审计、法律、咨询、评估、设计、检测等专业服务业、中介服务业规范发展。大力培育发展创意产业等新兴服务业。积极促进旅游业、会展业、商贸业、社区服务业提升水平。重点扶持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企业集团,积极引进一批国际知名的现代服务业跨国公司,鼓励和支持一批工业、建筑业企业集团改造成为总集成商、总承包商。
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有优势的传统制造业。坚持服从、服务于国家产业发展战略,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大力实施自主品牌战略,进一步提升产业能级,增强制造业国际竞争力。积极支持中央在沪企业发展,加快建设长兴岛造船基地、航空航天基地,推进造船、航空、航天、海洋等战略产业发展壮大。加强装备制造业政策聚焦,引进重大关键装备,推动临港装备产业基地加快发展。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积极推进生物医药、新材料、光电子等产业发展。推动微电子产业基地、国际汽车城、上海化工区、精品钢铁基地提升技术能级、发挥规模优势。广泛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扶持就业容量大的都市型产业。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坚决淘汰能耗高、污染重、占地多、效益低的落后产能。
加强产业规划引导。中心城区要进一步强化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主导地位和集聚辐射效应,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格局。郊区要坚持二、三产业并举,引导工业向国家级和市级各类开发区集中,加快形成若干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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