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24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并公告施行中止执行60项以地方性法规为依据的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燃气条例》涉及的有:第8条: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审核(市市政局负责部分);第11条:燃气工程竣工验收(改为事后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