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一名失业人员,现在经人介绍要到一家私营企业上班,单位要我把《劳动手册》交给他,好帮我办理招工手续,但是我找来找去都找不到我的《劳动手册》,后来想起来可能是去年大扫除的时候混在废报纸里扔掉了,我现在该怎么办?能补办吗?
答:根据本市的相关规定,失业人员若遗失《劳动手册》,可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一寸证件照一张,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书面申请进行补办,经核实同意的,由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