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房地局积极推进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等工作
( 2008年4月15日 )

  静安区房地局积极推进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和弱势群体租用直管公房租金减免受益面工作。(1)做好低收入家庭调查工作,首先覆盖最低收入家庭的公有住房租金减免,然后根据廉租保障扩大范围的要求,逐步与实物配租政策接轨。对因政策限制,暂时无法享受廉租政策的低收入家庭,建立健全动态档案,科学安排、合理规划。(2)建立廉租住房监督管理机制。制定年度目标,量化指标,责任到人。结合静安区工作实际,制定《静安区廉租住房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落实业绩考核。加强对受益人补助用途的监督、核查,杜绝受益人改变补助用途或补助不直接发给受益人现象。积极会同区民政、街道和居委会建立廉租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年度申报制度,实行年度复核与日常巡查的动态结合,对不再符合享受条件的家庭及时建立退出机制。(3)多渠道、针对性地解决静安区居住困难群众的住房保障问题。通过保持公有住房低租金政策、住房成套化改造、综合“平改坡”等途径加大对双困线以上但生活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力度。针对廉租受理审核中的疑难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个案特例审批制度,使情况特殊的住房困难家庭也能享受到廉租住房政策。(4)开展针对性强、内容实在、重点突出的政策宣传,扩大廉租政策知晓面和受理面。通过局门户网站、《静安时报》、《扩大廉租住房告知单》、街道小区公告栏,广泛宣传廉租住房政策。学习、引进其他区县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发挥街道受理窗口和房地办的作用,深入细致地做好核对、接待、受理工作,不遗漏符合条件的家庭。(5)抓紧落实配租工作,积极争取市局实物房源和区筹部分房源。结合实际,针对特殊困难群体,努力提高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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