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推进会计委托代理 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 2009年10月13日 )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提高村级民主管理水平,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宝山区制定出台了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配套文件,并于去年10月开始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至今已基本形成“村级自治、中心服务、镇级监管、区级指导”的村级财务管理模式。

  组建一个机构。各镇成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接受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委托,依据机构职能的规定和委托授权的权限开展工作。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事项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向会计服务中心出具书面委托协议。

  遵循两个原则。在委托过程中严格遵循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的原则,并严格按区下发的文件要求进行操作。

  采取三个步骤。首先,对村集体组织的银行帐户、资产、合同、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各村的家底;其次,将资产清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布,接受村民监督;第三,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财务帐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经济合同(协议)及相关资料,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并由镇财政、经营管理站进行监督。

  做到四个统一。会计服务中心实施统一的财务制度,确保村集体开支有序;村集体财务收支凭证由村报帐员按时报帐,经审核后由中心人员进行统一记帐;按照财务公开的要求,统一公开的内容和时间;服务中心按时将会计财务资料整理装订成册后统一进行归档管理,做到一村一柜,定期交村集体经济组织。严把五道关口。一是村报帐员对原始凭证的合法、合理性及手续的完整性进行初审。二是村主要负责人按照限额审批规定,对凭证进行审核签批。三是民主理财小组每月定期对财务收支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四是村报帐员将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的原始凭证每月定期报送会计服务中心,代理会计按照财务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五是对统一编制的财务资料按公开要求及时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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