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今年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与去年相比,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下限提高了257元,是近年来提高幅度最大的一年,而各项缴费比例则没有变化。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以及个体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缴费基数下限为1735元,上限为8676元,与去年相比,分别提高了257元和1284元。按规定,工资平均数不到下限的按照下限算,超过上限的按照上限计算。 同时,非正规劳动组织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比去年也有所提升,为960元-8676元。 而小城镇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基数均为1735元,比去年提高257元。 本次公布的标准执行期是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 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得出的。2007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892元,比2006年增长17.4%,因此2008年各类相关社保待遇也随之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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