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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第一天市教委重申小学初中报名禁收证书

( 2012年2月7日 )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不得收取各类证书,家长和学生在报名资料中提供证书的,也必须退回。开学首日,市教委就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竞赛和考证工作发出通知。

  通知强调,严禁义务教育各类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使用各类学科竞赛和学科等级证书作为招生依据。学校不得收取各类适龄儿童少年学科竞赛、学科等级证书或复印件,不得要求填报适龄儿童少年学科竞赛或学科等级考证情况。若家长或适龄儿童少年在招生报名资料中,提供或填写有学科竞赛或学科等级证书及其情况的,一律退回。

  本市严禁市、区县教育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含直属单位内部机构及员工)、中小学校和教师举办或参与组织、宣传无上海市中小学生竞赛管理委员会颁发竞赛许可证的任何区域性学科类竞赛活动。

  市教委同时公布监督电话:23116647,23116648,33728506,电子邮箱:easc_sh@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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