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卢湾区大同花园先后出现了两份公告:一份是60多户养狗居民的自律公告,公示小区“宠物俱乐部”的6项纪律;另一份是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的联合表彰公告,表彰“宠物俱乐部”勇于自律。 3年后,当初的6条自律公约又增加了2条规定:一是“依法养犬”,二是“宠物主人携带宠物外出,应当回避老人和小孩,以免不必要的惊吓”。点滴变化,透露出这个1000多户居民小区的“养犬新风”。 “文明养犬,首先是要遵守法律,起码不能无证养犬。”大同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张杏妹说,不养犬的业主建议在养犬自律公约中强调遵纪守法。于是,“依法养犬”就成了“养犬公约”的首条规范。 3年里,有了“宠物俱乐部”的自律公约,减少了不少居民矛盾。居民和谐相处,也事关小区的“幸福指数”,张杏妹说,“宠物俱乐部”还会为倡导文明养犬,想出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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