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上述四类老人。其中百岁老人和80岁以上的其他老人通过身份证和户口簿核定年龄;特殊贡献老人通过证书或相关证明核定身份;经济困难老人由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出示证明。
上述四类老人的年龄、身份确定和生活不能自理且服务等级的确定,均由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评估事务所派员上门对申请服务老人进行评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