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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外省市生产的生育妇女可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符合《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规定条件,因特殊情况在外省市医疗机构生产的生育妇女,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须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生产情况证明和婴儿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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