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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补、换证
办事规程我要咨询我要投诉办理机构
办理机构: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办理地址: 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4:30 周六: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申办对象资格: 台湾居民在沪遗失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旅行证件,要求补证的。
申办手续: 1、交验在沪临时居住证明或宾馆、饭店的住宿证明;

2、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3、提交台湾居民有效身份证件;

4、提交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提交报失证明;

6、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证明。
办理程序: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受理,经审批同意,发一次性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一次有效)50元/证;签注、延期、暂住加注20元/项次;多次入出境签注100元/件。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办理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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