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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项目 国内公民结婚登记 办理机构 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 办理地址、联系电话和时间 各区县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地址、时间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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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地
址 |
结婚接待时间 |
语音电话 |
接待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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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 |
中华路1011号 |
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
63185355 |
63777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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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湾 |
鲁班路209号2楼 |
周一至四上午8:30-11:00
周一至周五下午1:30-4:30
周六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
53029066 |
53029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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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 |
漕宝路80号D座三楼 |
周一至六 |
64325542
64325545 |
64325543×802
64325547×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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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 |
康定路405号(近陕西北路) |
周一至周五下午13:30-16:30;周六全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
52288275 |
52288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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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 |
延安西路2238号 |
周一至六
上午9:00-11:00
下午1:30-4:30 |
62705220 |
62705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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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 |
铜川路1321号 |
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00
周一至周四、周六
下午13:30-16:30 |
52803612 |
52564588×7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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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北 |
天目中路749号71号二楼 |
周一、三、四、六午9:00-下午4:00,周二、五上午9:00-11:00 |
63805326 |
5355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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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 |
玉田路195号 |
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30 |
969183826 |
65523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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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 |
齐齐哈尔路828号 |
周一、二、三、四、六
上午8:45-11:00
周一至周六下午1:30-4:30 |
969183003
65414351 |
25032423(结婚)
25032424(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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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 |
七莘路750号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5:30
周六上午8:30-11:00 |
64886900 64984950 |
54530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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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 |
合欢路2号(丁香路口)浦东新区市民中心一楼
东城壕路70号 |
周一至周四、周六全天周五上午 |
58984550
68751667 |
68542222-81008(合欢路结婚)
68542222-81002(合欢路离婚)
68651522(川黄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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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 |
塔城路560号 |
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30 |
59528196 |
结婚59528242
离婚59528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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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 |
樟岭路2号南楼(近盘古路) |
周一、三、四、五、六全天 |
56699828 |
56699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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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汇 |
惠南镇城基路29号 |
周一、二、三、五、六(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
58012424 |
68018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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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 |
新建中路542号二楼 |
周一至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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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2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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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 |
朱泾镇临源街620号 |
周一至六 |
57320237 |
57324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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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 |
松江区人民北路73弄1号(松江区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
周一至六 8:30-16:30(补领结婚证书 周三) |
37811890 |
57727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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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 |
外青松公路6189号 |
周一至六 |
69714231 |
结婚69714230
离婚69713671
69713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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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 |
兴贤街31号 |
周一、三、四、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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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11302 |
办理时限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申办对象资格 (一)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二)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三)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四)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五)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六)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申办手续 (一)户口薄;(二)居民身份证;(三)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四)按照《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7项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3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双人合影照片。照片大2寸的规格为6×4厘米。应当是证件照,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合成照、艺术照、婚纱照、生活照、剧照等。 办理程序 当事人出示证件→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颁发《结婚证》。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行政救济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按照《行政复议法》或者《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监督 不当行政行为投诉电话:63210448(市局执法监察处),63212226(市局信访办)。
违法违纪行为投诉电话:63214261(市局监察室),63212226(市局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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