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    文化教育    户籍身份    证照申领    社会保障
   医疗保健    劳动就业    公用事业    房产    交通
   旅游    婚姻    宗教    纳税服务    兵役服务
   公安派出所    出入境事务    归国华侨    法律咨询    消费者权益保护
   社会救助    居家养老    死亡殡葬    其他

残疾军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异地入户、就地农转非的审核
办事规程我要咨询我要投诉办理机构

  办理项目
  残疾军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异地入户、就地农转非的审核
  
  办理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优抚处)、区县民政局(优抚科)
  
  
  办理地址、联系电话和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区县民政局(处)优抚科

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

浦东新区民政局社会福利处

68670157

福山路90号

黄浦区民政局优抚科

63215150-20932

延安东路300号

卢湾区民政局优抚科

63310443

重庆南路100号

徐汇区民政局优抚科

64872222-1001

漕溪北路336号

长宁区民政局优抚科

62251100-211

武夷路333号

静安区民政局优抚科

62557252

西康路370弄50号

普陀区民政局优抚科

52564588-7926

大渡河路1668号

闸北区民政局优抚科

63805325

天目中路749弄71号

虹口区民政局优抚科

65524335

玉田路195号

杨浦区民政局优抚科

65419450-2415

江浦路549号

闵行区民政局优抚科

64885566-8406

七莘路680号

宝山区民政局优抚科

56126909

友谊支路79号

嘉定区民政局优抚科

59527677

嘉定镇塔城路560号

金山区民政局优抚科

57948319

金山卫城区梅州新村84号

松江区民政局优抚科

37735384

园中路1号

青浦区民政局优抚科

59732319

青松路245号

南汇区民政局优抚科

68031923

城东路252号

奉贤区民政局优抚科

57420987

南桥镇科技路63号

崇明县民政局优抚科

59611270

城桥镇人民路267号


  
  办理时限
  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提出申请,经区县民政局审核报市民政局审核。符合享受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向申请人发出复核意见。
  
  申办对象资格
  (一)经民政部门正式登记和管理的、持有有效残疾军人证、有本市正式户口的残疾军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均可提出户籍异地迁入或就地农转非的申请。(二)异地迁入是指残疾军人和投靠配偶户籍不在同一乡镇;就地农转非是指残疾军人和投靠配偶户籍为同一乡镇,且残疾军人为城镇户籍。
  
  申办手续
  (一)异地投靠配偶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1、本人申请;2、户主同意接收的书面意见;3、当地村委会、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4、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申报人员全家的户籍证明;5、随迁子女在校读书的学校证明;6、沪地配偶单位证明;7、结婚证复印件;8、独生子女证复印件;9、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10、沪地配偶户籍证明并注明户口性质。(二)就地投靠配偶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1、本人申请;2、户主同意接收的书面意见;3、村委会、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4、子女在校读书的学校证明;5、配偶单位证明;6、结婚证复印件;7、独生子女证复印件;8、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9、申报农转非户口人员的户籍证明;10、被投靠人配偶户籍证明并注明户口性质。
  
  办理程序
  (一)残疾军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上海市残疾军人配偶(子女)申报常住户口审核表》;
  (二)区县民政局提出对申报的审核意见并报市民政局;
  (三)市民政局主管部门签署复核意见后发还区县民政局;
  (四)申报人携经民政部门复核的《上海市残疾军人配偶(子女)申报常住户口审核表》及规定所需证明材料向入户地派出所(警察署)提出申报申请;
  (五)由公安部门审批同意后,向申报人发出准予入户的通知,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依据
  上海市公安局、民政局《关于对本市革命伤残军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异地入户和就地农转非户籍申报办法的通知》(沪民优发[1999]14号)。
  
  行政救济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或者《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监督
  不当行政行为投诉电话:63210448(市局执法监察处),63212226(市局信访办)。

  违法违纪行为投诉电话:63214261(市局监察室),63212226(市局信访办)。
  
  
  


推荐】【纠错